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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20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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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莫作怪(2)

如何实现“以百姓为刍狗”的公平理论呢?老子没有说。毫无疑问需要借助法令制度。但不必“多言”,政令越简单、明确、稳定,越有可能如实兑现。在公平而稳定的制度下,让百姓各求所需、各尽所能,过他们想过的生活。这比在有限范围内施行仁义要优越得多。

战国时的秦襄王,在管理国家方面,颇有一点“以百姓为刍狗”的味道。他不偏爱百姓,一视同仁;百姓偏爱他,他也很反感。有一次,秦国郎中阎遏、公孙衍外出办事,在一座庙前看见一些人正在杀牛。他们感到十分奇怪,心想:现在不是祭祖的时节,他们为什么杀牛呢?于是,两人上前询问原因。他们回答说:“杀牛祭祀老天爷,是为了还愿。”

“还什么愿?”

“前些日子,听说襄王病了,我们就买了这头牛,来庙里向老天爷许愿:如果襄王病好了,我们就杀这头牛祭天。现在大王的病幸而已经痊愈,我们就来向老天爷还愿了。”

两位郎中听了,心里很高兴,回宫后,兴冲冲地向襄王道贺:“大王的功德已经超过尧、舜了!”

秦襄王吃惊地问:“这是怎么回事呀?”

两位郎中回答:“尧、舜虽是圣人,他们的百姓还不至于为他们祈祷。现在,大王病了,百姓自动买牛为您祈祷;您的病好了,百姓就杀牛还愿。所以,我们私下认为,大王的功德已经超过尧、舜了!”

秦襄王忙派人调查,发现果有此事,就罚当地的里正和伍老各出两副销甲。阎遏、公孙衍惊讶地问襄王:“没有奖励也就算了,大王为什么反倒惩罚他们呢?”

襄王解释说:“老百姓之所以为我所用,不是因为我爱他们,而是因为我有权势,他们才为我所用。现在,老百姓没有接到命令,就擅自为我祈祷,这是他们热爱我的表现。他们热爱我,我该如何回报呢?如果我偏爱他们,就不能严格执法了。不能严格执法,就做不到令行禁止,这是亡国之道。所以,我惩罚里正与伍老,使百姓不能偏爱我,我也不必示爱于他们。这样,才能严明治国啊!”

秦襄王不偏爱百姓也不让百姓偏爱自己,实行的是法家的“霸道”,跟老子的“自然之道”还是有所不同。霸道实行严刑峻法,而老子提倡法令简明。但两者“以百姓为刍狗”的宗旨却是相通的。

不偏爱百姓,是否对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或遭受灾变的人们不需要救济呢?当然不是。真正的救济是用法令规定哪些人、哪些情况属于救济范围,然后一切按制度办事,没有任何偏心,也用不着一对一的慈善之举。令人奇怪的是,中国是一个讲了两千多年仁义道德的国家,慈善法规却从来没有完善过,需要救济的人经常得不到救济;反而是不讲仁义道德的西方国家,他们却在这方面做得很优秀。这岂非具有讽刺意味?

无论古今中外,无数历史事实证明,当权者的仁爱对国家、对百姓带来的好处远远没有弊端多,要想国家富强、百姓安乐,最好的办法是制订公平的法令,然后一视同仁地执行;要想国家混乱、百姓怨声载道,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今天出一条善政、明天搞一项利民措施。因为所谓善政、利民,说明当权者还是在为老百姓办事,而不是干自己的本职工作。说明法令还没有把当权者的职责规定清楚,他们还处于特权阶级,有权进行管理,无须接受监督,办事就有功,败事也无过,远未达到公平的境地。这样哪能不混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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