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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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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阅读:《 观照的奇迹 》

解脱生死不能单凭知识上的理解

我以前认为,从生死中解脱是个遥不可及的目标。当我在西贡的万行佛教大学任教时,看著那些瘦弱不堪的罗汉像,心想,一个人非得要苦修到这种力气耗尽的程度,才能摆脱各种欲望,达到解脱境界。
  但是后来,当我在越南中部的芳贝禅修中心修行时,才了悟到,解脱生死并非某种抽象或遥不可及的事。生死只是概念,如果能不受这些概念的限制,就可以解脱生死的束缚。这是做得到的。
  但解脱生死不能单凭知识上的理解。当你看见宇宙万物相互依存的本性,当你理解真空和妙有的意义,就已在自己的意识中播下解脱的种子。我们需要藉由禅修来让这些种子发芽成长。透过禅修的力量,或许能够冲破生死观念的藩篱,而“生死”,只是我们所创造的许多概念之一。
  物理学家虽然能够理解基本粒子的互相交融和互即互入,但是却无法超越他们的知识范畴。从佛教解脱的观点来看,那只不过是做到了表面的功夫:研究佛教却未实修的人,也只是累积知识来装饰门面而已。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旦斩除有关生死、存在与非存在等观念,我们就有能力修行了。
  我所提供的各种意象——太阳、橘子、椅子、毛虫,脚踏车和电子等,都可以是带领我们直接体悟实相的对象。将太阳观想成你的第二颗心,是你的身外之心:观想太阳存在于身体的每个细胞中:观想太阳在植物里,在吃进肚子的每一口滋养的蔬果中。你将会逐渐看到“终极真实之体”(即法身⒄),并且认清自己的“真实本性”。然后,生与死就无法再撼动你,你便能得到证悟。
  十四世纪的越南慧中禅师写道:
  生与死,
  不断在摧毁我。
  如今你再也无法撼动我了。
  请深深禅观这两句话,直到你能看见慧中禅师存在于你身体的每个细胞中。
  参公案的目的在于破除观念和概念化的倾向
  中国禅宗的临济宗⒅善于运用公案做为追求开悟的方法。藉著公案,禅修者在心中守著一个话头,这样就可以产生极大的定力。
  以下是几则问句形式的公案:
  在父母生你之前,你是何面目?
  单手击掌是什么声音?
  万物归一,一归何处?
  运用问句的形式可以让我们全神贯注。下面这些公案虽然不是以问句方式呈现,但是仍然具备问句的相同效果:
  狗子无佛性。⒆
  廓然无圣。⒇
  藏头白,海头黑。(21)
  所以,在参公案时,“疑情”就成为极重要的元素。
  参公案的目的在于破除观念和概念化的倾向。虽然公案本身没有这样的意图,但是有时禅修者在参公案时,会太过耽溺于自己的思惟和概念中而无法自拔。往往只有当禅修者走不出来,完全被概念性思惟弄得精疲力尽时,才能够放下一切观念,回归自身。
  我认为,这是参公案的一种缺点。
  在谛观“互即互入”或“妙有”时,禅修者可以将任何事物当做观想的对象,但必须能够持续专注在这个对象一段时间。他可以选择太阳、叶子或毛虫为对象。这样的禅修并不像参公案那样难以理解,但是如果禅修者决心要让心中觉知的太阳一小时接一小时地照耀在对象上(保持观照),终究会成功的。
  这种禅修方式能让修行者免于浪费许多光阴殚精竭虑地寻找答案,而这些答案往往无法透过理智思辩得到。太阳、叶子或毛虫能够带领禅修者直接进入非概念性的实相世界——活生生的亲证体验。
  另一种重要的禅修法门称为“心物互摄”,旨在终结一切心与对象之间的分别。当我们望向蓝天、白云和海洋时,很容易就会把它们看成三种不同的现象;但如果更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实这三者具有相同的本质,彼此之间无法独立存在。
  如果你说:“我怕刚才看见的那条蛇。”那你是将这条蛇视为物质,并且把恐惧看做心理作用。而禅修“心物互摄”,就是消融这种对立分别的方法。
  德国数学家莱布尼兹(22)认为,不仅是色彩、光线和温度,就连宇宙万物的样貌、内容和变动,都可能只是心对实相所做出的投影。由于量子理论的发展,如今没有人能再沿袭笛卡儿(23)的旧观念,认为心与物是截然二分的实体,彼此互不相依。
  简单地说,在“我害怕那条蛇”这句话里,我们辨识出有一个“我”、一条“蛇”和“恐惧”。恐惧是一种心理现象,不仅与物质现象“我”和“蛇”紧密联系,也跟整个宇宙之网紧密交织,和宇宙拥有相同的本性。
  “恐惧”这个概念本身即包含了“蛇”,以及这个人害怕被蛇咬的概念。如果我们试著保持客观,可能会发现,自己并不确定什么才是一条蛇或一个人的本质,但恐惧却是能够分辨出来的直接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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