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五月返港,本来是为了看研究生的论文,哪知他们都申请延期,于是不期而然,整个暑假我全神投于这部译稿的校改工作。《人的宗教》一书有印度教、佛教、儒家、道家、伊斯兰教、犹太教、基督教、原初宗教的专章,范围广阔,内容复杂。安云和我在一起三四十年,耳濡目染,她的颖悟力又高,基本观念和体证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她毕竟没有这方面专业的训练,里面有那么多专门名词,还有好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有一小部分连我也不知就里,真不知她是怎样在八个月的时间把全稿翻译完的。当我回到家里,她把沉甸甸的八九百页稿纸交到我手里,真令我惊诧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为了在开学之前把校改工作完成,保持译笔信达的品质,还要查对原典,我真是一点也不敢轻忽。返港之后几乎没有休息,详加校改,一整天最多也不过只能做二十多页。这样马不停蹄,整整做了三个多月,终于把全稿完成,这样才松了一口气。我校改后,安云还要再看,互相斟酌讨论之后方始定稿。虽不敢说译笔有多好,至少是达到了我们自己所要求的标准。
为什么我们两人有这么大的热情来做这一件事情呢?按顺序先说安云的角度,然后才说我自己的角度。安云一拿到这部书,就觉得与之有所感通。这部书不像一般哲学书只讲一些抽象的观念,同时配合着丰富的比喻、感受与实际的作为。最特别是人物的描写:释迦牟尼、孔子、穆罕默德、耶稣这些人,不只是形象上栩栩如生,而且他们本身也经历坎坷,极尽曲折,所以对生命的感受也非常深刻,不会令人感到过分简单化,或者落入庸俗的感伤或陈腔滥调之内。对于境界的描写亦然,由此岸渡到彼岸的比喻,写得就是美。看了这部书,就算不被它说服,也会感到心弦触动。因此她只要有时间就伏案翻译,近一年来一个人独处也没有感到寂寞。安云一向富于批判精神,对于这部书她却由衷地给予了高度的赞誉。
而我是完全为了不同的理由欣赏这部书。读这书宛如回到年轻时读大学的味道。那时方东美先生教我们每读一家哲学必须先入乎其内,而后出乎其外。对于东西的大传统更要出之于同情理解的态度,取高瞻远瞩的观点,掘发其精华,这样自然能够拓宽自己的眼界。不要一上来就心存敌意,吹毛求疵,结果花了许多工夫,还是未能入门,依然故我,于自家分上何有!读史密斯的书,他真能出之于同情理解的态度,出入世界各大宗教,顿生亲切之感。而近数十年来哲学界流行繁琐细致分析的风气,对于宏观式的世界观人生观每弃如敝屣,带有情感性的观察更不屑一顾,这样造成了哲学与宗教——史密斯称为智慧传统——之分离,实在是一大讽刺。但最近主理情割裂之逻辑实征论一蹶不振,钟摆又摆往另一端。科学认知已不是唯一普遍承认的客观标准,多元文化主义流行,有堕入相对主义的危险。史密斯却能够不落两边,可谓难能可贵。
史密斯搜罗的材料丰富,把各精神传统当作活的传统来看。他也真能做到深入浅出的地步。他深深了解世界宗教绝不可能归一,各有各的教义,各信各的神(God),像基督教内部的众多宗派的差别就不可能解消。但他并未否定会通的可能性,就超越名相的神性(Godhead)而言,各教的体证有若合符节之处。这样的想法与我在近时重新阐释“理一分殊”之旨,颇有契合之处。在精神上,我感觉得到,他与我是同时代人,虽则他的年龄比我大一些。我们都熟悉汤恩比、诺斯陆普一类的宏观,深深地浸润在传统之中。但史密斯的书却不只是回到数十年前的潮流,由细处观察,就可以看到与时推移的痕迹。我注意到,他的用字遣词是非常符合“政治正确性”的。譬如此书原名:The Religionsof Man(《人的宗教》),出版于1958年,1991年才改为The World‘s Religions(《世界宗教》)。这是因为近年来女性主义高涨,英文“Man”字用的是“男人”做“人类”的缩写,那就在政治上不正确。他在行文时到处用heorshe(他或她),有时不免嫌累赘,特别是到了超越的层面,何分他或她?而中文的“人”字,本就无分性别,故偶尔加以简省以免辞费,但他那种心意是可以感觉得到的。在世界宗教之中,他先讲东方,后来才回到西方,似乎也有避免“西方中心”的想法在背后。讲完东西方的大宗教传统——他所谓历史的宗教,最后讲所谓“原初”(primal)宗教,也断不愿意给人“原始”(primitive)的联想,并指明如今在北美讲印第安传统的精神性——不再是野蛮性,恰正是时潮所趋,都可以看到他用心深切的所在。他最后一章结论所言,又恰可以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最近推动的“普世伦理计划”(Universal EthicsProject)张目,我也是由衷地赞赏这部书而乐为之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