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姓之间的不平等,目标是在为各自提供的服务作出适当的补偿。社会的福祉需要某些人在相当自我牺牲的代价下,去肩负远超过一般平均的责任。大多数青年会早早结婚投入工作,有一些人却必须延迟这种满足十年之久,以备去做繁重的工作。赚工资的人五点钟下班一天就没事了;雇主却必须把企业家永远都有的不安全感带回家中,常常还要做功课。部分问题在于不增加报酬之下雇主是否愿意承担责任,也在于要他们这样做是否公平。印度可从来没有把民主与平等主义混同。对公平的定义是:权利与责任成比例的一种状态。因此,在工资和社会权力上,第二类种姓的行政人员是应该站在最高等级上的;在荣誉和心灵力量上,则是婆罗门居上。这不过只是因为(按照理想说法)他们的责任是比一般要大些。刚好与欧洲国王永远不会错的教旨相反,正统印度教的观念,几乎主张最下等种姓的首陀罗永远不会做错,这类人被当成小孩而不该对他们期望太多。古典的法律教条规定,同样的犯规“吠舍的刑罚应双倍于首陀罗,刹帝利的更双倍地重,而婆罗门的则再双倍或甚至四倍于刹帝利的。”在印度下等种姓是不受高等种姓的许多形式所约束的,如信守正直和克制,寡妇可以再婚,不吃肉和不饮酒的规定也没有那么严格。
用现代的惯用语来说,理想的种姓会是这样的:社会级别最下面的是守成规的阶级——从事家务、工厂工人和雇工——他们可以忍受一种一成不变的重复性工作,可是他们的自我控制有限,要做一天工就必须按钟点来做,不会为了长远的利益来延迟眼前的享受。在他们之上乃是技术人员阶级。在前工业社会的工匠——工业社会时代则是了解机器、修理机器、操作机器的人。再就是管理阶级。在政治方面是政党官吏和民选代表;在军事方面,则是军官和参谋官;在企业方面,则是企业家、经理、董事以及执行人员。
不过,如果社会不仅是复杂的而且是善的,如果它是明智的、鼓舞的而又有效的,在行政人员之上必然会有第四个阶级——其所重者在受人尊敬上而不是在薪酬上,因为这一阶级的界定的标记就在于它对财富和权力的无动于衷。在我们专业化的社会中它包括了宗教领袖、教师、作家和艺术家。在字面上的意思,这一类人正确的称呼是见者,因为他们乃是社群的眼睛。正如头(行政人员)置放在身体(劳工和技工)上,眼睛置放在头上。这一阶级的人必须拥有足够的意志力来对抗干扰知觉的自我主义和引诱。他们之能得到尊敬,是因为其他人承认自己缺乏这种自制以及见者所告知他们的真理。这种情况好像是:见者可以清楚看到其他类型的人只能去猜测的东西。但是这种洞识是脆弱的;只有在小心维护下才会产生健全的辨别力。由于需要闲暇来做从容的内省,见者必须受到保护,以免过度卷入各种干扰与遮蔽心灵的日常急务中。正如领航人不能去做划船和锅炉的工作,是为了寻找星星不使船只迷失方向。更重要的是,这最后的种姓必须隔绝世俗的权力。印度认为柏拉图的哲王梦想是不切实际的。不错,当婆罗门掌握社会权力时,他们就变得腐化了。因为世俗权力置其使用者于压力和引诱之下,在某一程度下折射了判断以致扭曲了它。见者的角色不是制裁而是给予劝告,不是驾驶而是指路。像罗盘的指针,保护着使其可以指北,婆罗门是要去确认,然后指示出生命的意义和目的所在的真正的北方,筹划出文明前进的道路。
当种姓腐化时,就会像腐烂的尸体般可怖了。无论它在开始时的特点是什么,它却忽略了柏拉图的洞见:“金子般的双亲会生出银子般的儿子,或是银子般的双亲会生出金子般的儿子,跟着必然会发生等级的变化;有钱人的儿子必然降级,技工的儿子社会等级上升;正如一项预言所说‘假如一个国家由铜或铁质的人来统治的话必定会衰亡。’”最近宣扬种姓基本观念的一位人士写道:“我们可以期望未来发展将有些不同,主要是在某种情况下,许可相互通婚、选择或改变职业,而大家仍然乐意看到的是同一种姓内的婚姻以及子女继承父母的职业。”至于说种姓变成意味着僵固不化、排他以及不当的特权而言,当今的印度正在努力从体制中清除这种腐败。不过仍然有许多人相信,并没有任何国家成功地解决了如何规划社会以确保最大的公平和创造这个问题。种姓的基本主题会继续受到注目。
到目前为止我们主要是以其现实的影响来谈印度教的。一开始是对人的需要加以分析,我们描述其可能达到的方法,以及对人生不同阶段和位置的相应的反应。下面将把焦点从实行转移到学理上,指出其主要的哲学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