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考虑要介绍某一种看法的时候,其中的指导原则是要与我们心目中的读者之兴趣相干才行。有三种考虑决定了这种相干性。第一,简而言之乃是数量的考虑。有的信仰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晓,只单纯地因为千千万万的人都仰赖它生存下去。第二点考虑乃是要对现代人的心智有相干性。因为像这样的书最终对世道人心有所裨益,乃在于帮助匡正读者诸君个人的生活,我特别优先着重(不免小心谨慎但是却也颇有信心)陈述我们所认为的各宗教的当代的说法。第三点考虑是普遍性。每一种宗教都把普遍原则与本土的特殊性混合在一起。把前者提出来加以澄清,乃是对我们内在的一般人性发言。而后者拥有丰富组合的仪式和传说,就不容易被外人了解。理性主义的一个幻觉就是认为宗教的普遍原则远比那滋养它们的典范和仪式来得重要;作出这样的确认,就好像是一口咬定一棵树的枝叶要远比他们由之生长出来的树根重要一样。但是就本书而言,之所以肯定原则比脉络重要,唯一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作者毕生之力就是研究它们的缘故。
我曾经拜读过把宗教的脉络成功而又生动地展现出来的书:如伍慈有关印度的《三等车票》,林语堂有关中国的《吾土吾民》,以及罗宾维茨有关东欧犹太人的《古国》。或许有一天有人会写一本有关各大宗教如何溯源于各自的社会脉络的书。不过这种书是我要读的,而不是我要写的。我知道自己的局限,所以只想探讨那可以抽离出来的各个观念范围。
三、这本书对于它所讨论的题材并非是平衡的论述。这项警告是很重要的。我不太敢想象读者将如何震惊,如果他们读完印度教那一章,马上就读到尼赫鲁说印度教是“奴役你的宗教”,诸如:加尔各答的加里庙,可诅咒的种姓制度,两百万头牛被崇敬到了恼人的地步,托钵僧把他们的身体奉献给床虱任其吸血。又或者当读者被带到巴里,看到那里的戏院叫“毗湿奴-好莱坞”(毗湿奴为印度教神祇),书店里销售所谓古典(Klasik)漫画书而生意兴隆,漫画书中印度教的男女诸神用宇宙射线枪把各色不堪的魔鬼射杀,反应又将如何呢?我明白这种对比。我写的道家和我在中国时弥漫在我四周的道家,在这二者之间我鲜明地觉察到了这一点:后者几乎完全淹没在占卜、巫术和迷信中了。那就好像在静默基督和大审判者之间,或是在伯利恒的静寂和百货公司里大声播放“平安夜”来促销圣诞产品之间的对比一样。宗教的故事并不全是玫瑰色的,反而常是低级粗糙的。智慧和慈爱是间歇的出现,得到的结果则是极度的模棱两可。一个对宗教的平衡观点会包括生人祭和替罪羔羊,宗教狂热和宗教迫害,基督教的十字军东征以及伊斯兰教的圣战;也会包括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猎巫,田纳西州的进化审判,以及在密苏里州的拜蛇。这样的清单会是没完没了的。
那么何以这些事情将不会包括在以后的书页中呢?我的回答简单得听起来可能有点天真。这本书是在谈价值。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坏的音乐创作出来的可能性和好的是一样的多,但是我们却不能期望音乐欣赏课程上给予它们同等的注意。时间乃是最重要的因素,我们假定只有最好的才得到眷顾。我在宗教上也采取了相同的策略。最近有一本论法律的书,作者招认他把法律写得太可爱了。如果像法律这样与个人无关的东西都能够令一个作者倾心,那么宗教以其最佳面目令另一位作者倾心,也就毫不令人惊奇了。别的人也许会有兴趣想断定宗教整个来说究竟是祸是福,但那就不是我们所关切的了。
说完了我的关切之所在——世界宗教的最佳面目——我要指出我认为宗教最好的是什么,不过我要先从不好的说起。林肯·史提芬斯有一个寓言,说一个人爬上一座山顶,踮起脚尖,想抓住真理。撒旦怀疑这个傲慢无礼的人会搞什么花样,就叫一个小鬼去跟踪他;小鬼大惊失色地回来报告那个人的成功——他抓住了真理,但是撒旦毫不慌张。“不必担心,”他打着哈欠说,“我会引诱他把真理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