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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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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阅读:《 人的宗教:珍藏版 》

〈校订序〉人的宗教: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教授刘述先(2)

正由于本书的性质不是写一部学术的专著,而是要把世界宗教的精神性传达给大众,作者对于原典的征引并不是那么严格,有时甚至并未注明出处。他在序里声明此书的缘起是为公共电视制作的电视片集,有时带着为大众宣讲的味道。这恰好适合安云的翻译风格,她非常注意文字的流畅与语脉。我做校订工作,主要负责内容的准确性,以及部分疑难杂症的解答。佛道两章有一些专门术语我曾请同事王煜、霍韬晦两位教授帮忙,谨此致谢。友人侯惠爱女士赠《圣经》中文译本,也代查了一些相关资料,一并在此致谢。小儿杰夫、豁夫凑巧回香港参加家庭聚会,对于英文的解读颇有帮助,也可一记。钟惠民女士后来亲身参与她的同事们的校订工作,敦促我们在文字表达上务求进一步明白晓畅,敬业的态度令人感佩。但他们的重点放在修辞,有时改变原文句法,与我们注重直译的风格不尽相合,但我们也明白他们考虑的角度,在可能范围内,尽量接受了他们的提议与修改。

也正由于本书的性质,我们采取了一些特殊的译例,必须在此说明。安云在译初稿时,连史密斯征引的原典都译成了语体文,这从她的观点看来是有必要的。她谴责我们写文章常常未能把论点充分铺陈出来,最后往往引几句古书来敷衍塞责,令她甚为不满。现在好不容易有一个洋人,把古书写成今语,在思想、感受、体证上直接对我们说话,不能代换原以我们已与之有隔阂的原典。我同意她这样的看法,但为了学术的原因,也不可以不附原典。只要原文注明出处,或者我们能力所及,都尽量找到原典附入。但为了迁就译文原来的架局,风格难免有不统一之处。有时译文在先,以译注的方式把原文引在后面,有时先引原文,后面附以译文。其实即便是同一语文,古典要用白话译,也并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我在美国留学时,有人想把杜威的著作译为英文,这不是开玩笑,因为一般人真读不懂杜威本人那样艰涩的英文。除了中文原典产生的特殊问题以外,我们并没有费神去查其他传统典籍的中译本,原因是史密斯本人常常用意译,而中译本并没有共同接受的标准体,故此我们只负责译文忠实于史密斯的引文。另外,用中文本的《圣经》也有一些小问题。我们尽量用通行本的译文,但有时两边太不符合,便只有另译。而这在今日也不是不容许之事,女性主义者就把《圣经》另译,中译本有些文字并不那么好,我们也就部分改译了。至于有些专门名词不能翻译,只能音译。我们有时根本不译,有时只音译一次,仍附原文,这是非常不合惯例的做法,但我们却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因为这样的音译根本没有意义,而现在能看这样书的人至少认识英文字母,最重要的是可以方便查考原文。我们这种做法与通行的一些译本做法恰好相反。它们有时连原书的作者、书名、出版者都不附原文,以致完全没法查考。我们在后面的附注也留了很多原文未译,正是为了同样的理由。乃是在这种奇特的方式下,我们努力尝试保持了学术的严谨性。

史密斯这部书据普及本的封面说,销量已超过150万册,当然绝不是偶然的。但一部好书也不是不可以批评,特别是这样性质的一部书。史密斯本人就明白,他讨论到那么广大的范围、那么复杂的论题,不可能不涉及一些争议,并有一些疏失之处,需要加以指正。而我们如果真正重视这部书,想由这部书得到启发,做进一步探究的出发点,就不能不认真从学问、思想、体证各方面加以批评,才能收到真正的效果。但人虽向往无穷,却是有限的存在。每个人都必须植根于某一传统之内,通过自己时空的限制去表达无穷。从这个观点看,每一个世代,每一个个人都要尽自己的努力,史密斯也尽到了他的努力,只要自强不息,与时推移,每一种努力都是我们所欢迎的。

一九九七至一九九九年于香港中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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