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严宗入门 作者:刘贵杰
第六章 华严宗的主要义理
谓无自性,
即空也;
幻相宛然,
即有也。
华严宗是隋唐佛教八大宗派之一,也是中国大乘佛学思想体系最完备、最圆融的宗派。华严宗是依《华严经》而创立的宗派,法藏所谓「因果缘起,理实法界」的华严经观,已充分说明《华严经》缘起无我、理实涅盘的思想乃释迦的根本大法。华严思想就是经由缘起无我而呈显佛陀亲证的海印三昧大觉境界,事事无碍正是这种圆融妙境的极致。事实上,最能契合国人圆融心态的,莫过于《华严》,华严思想正足以彰显出中国佛学崇高的形上境界,华严宗的「法界缘起」等义理,可以说是人类生命智慧中最大的成就之一。以下乃就明辨色空、体会理事、法界缘起、四种法界、六相圆融、十玄无碍、三性同义、因门六义、心造万法、如来性起等义理,分别叙述华严宗的主要思想。
第一节 明辨色空
华严宗非常重视缘起性空,认为一切事物都由缘而起,亦即由因缘和合而生,例如:金狮子就是以黄金为因,「随工巧匠缘,遂有狮子相起」(法藏《华严金师子章》)。因为是缘起,所以「必无自性」,无自性即是「空」,宇宙万象只不过是由「一心」所变现出来的幻相而已。为了弘扬万物皆「空」,唯「心」真实的义理,华严宗乃论述「色」与「空」、现象与本体的圆融无碍。
法藏说「谓无自性,即空也;幻相宛然,即有也」(《修华严奥旨妄尽还源观》),华严宗以为「空」与「色」是圆融互摄的,正确的说,「空」不是指「色」不存在的「断灭空」,也不是指存在于事物之外的「色外空」。因为「断灭空」违背常识,而且又否定真如佛性的真实性;「色外空」反而肯定了事物的存在性,这都不是真正的「空」义。其实,「空」并不能舍离「色」而独立存在,「色」也不能脱离「空」而独自成立,「色」与「空」是互相依存、互相融合的,此即所谓「色即是空」(「色」是缘生,没有自在的实性,所以说色即是空)、「空即是鱼」(「空」是「色」的本质,可以由体起用,所以说空即是色)。由于「色」不妨碍「空」,「空」不妨碍「色」,所以「看色无不见空,观空莫非见色」(杜顺《华严法界观门》)。「看色无不见空」就是由「用」显「体」,「观空莫非见色」就是由「体」起「用」。华严宗极力强调「空」与「色」的统一、「体」与「用」的一如,其理论目的无非是在说明「色」「空」一体,「色」「空」不二。其宗教目的则在教导众生「观色即空,
成大智而不住生死」(法藏《修华严奥旨妄尽还源观》),意即成就般若智慧,跳脱生死轮回。以及指引众生「观空即色,成大悲而不住涅盘」(同上),意即成就慈悲心怀,普遍教化众生。这是说,由「色」与「主」的圆融无碍而成就大智与大悲,并且表现为不住生死、不住涅盘的大乘菩萨精神。
「色」与「空」虽然是统一的、圆融的,但两者之间毕竟存在着差别与对立。华严宗初祖杜顺指出:「空」是万物的理体,「色」万物的相状;作为万物理体的「空」是万物相状(色)所赖以存在的本性。因此,「空」是「所依」,亦即真实永恒的本体。「色」是「能依」,亦即虚幻无常的现象。由此可知,「色」与「空」是对立的、不同的,杜顺说:「空是所依非能依,故不即色」(《华严法界观门》),「空」与「色」是有差别的。
华严宗认为「空」与「色」的差别和对立不但不妨碍它们之间的统一,而且正是这种统一的必要条件。杜顺指出:由于「空」与「色」是有差别的,以及是对立的,所以二者才能是统一的、融通的,所以说:「由不即色,故即色也」(同上),因为「所依」(空)只有不同于「能依」(色),才能成为「能依」的「所依」,构成「能依」的本质。事实上,「色」成于「空」,「空」成于「色」,法藏也说:色与空「乃相成而非相破也」(《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色」与「空」交互相映,彼此相成。所以说:「空是不碍有之空,即空而常有;有是不碍空之有,即有而常空」(杜顺《华严五教止观》),「色」与「空」交相辉映,圆融无碍。
第二节 体会理事
「事」就是众多差别的事相,「理」就是平等无差的理体。华严宗认为「理」与「事」也有对立的层面和统一的层面。
就「理」与「事」的对立层面而言,它表现为以下二点:
第一、真理非事、事法非理。这是说,个别事物与其中所包含的真理是不同的。「以真妄异故、实非虚故、所依非能依故」(杜顺《华严法界观门》),因为「理」是真实的,「事」是虚妄的;「理」是所依的理体,「事」是能依的事相。「理」与「事」的不同,正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动湿异故」(同上),好像作为湿性的「水」,不同于作为动相的「波」一样。
第二、以理夺事、事能隐理。这是说,「理」可以含摄「事」,「事」能够遮盖「理」。由于凡「事」都包含在同一理体之中,没有舍离这个理体的「事」,「离真理外,无片事可得」(同上),因此「遂令事相皆尽,唯一真理平等显现」(同上),从本质上看,一切事物的相状都消解了,这样一来便彰显了绝对的真理,「如水夺波,波无不尽」(同上),正像大波和小波同样都是水一样,所以说「理」可以含摄「事」。由于理体随缘而变现出各种事物,就事物的差别相状来看,它们与无形的理体并不相同,而理体也隐没于众多的事相之中,所以说「事」能够掩盖「理」。
就「理」与「事」的统一层面而言,它表现为以下三点:
第一、真理即事、事法即理。这是说「凡是真理,必非事外」(杜顺《华严法界观门》),好像水不在波之外一样,所以说「真理即事」。事物都是由缘而生的,所以没有自性,没有自性即是「空」。宇宙万物都是真如理体的呈显,不能舍离理体而独立存在,好像「波」离不开「水」一样,所以说「事法即理」。
第二、依理成事、事能显理。由于事物依缘而生,没有自性,必须依托理体才能成立,所谓「事无别体,要因真理而得成立」(同上),就像海波要依靠海水才能存在一样,所以说「依理成事」。由于「事虚而理实」、「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现」(同上),好像虚幻的波相能够显露真实的水体一样,所以说「事能显理」。
第三、理遍于事、事遍于理。因为真理是不可分的,所以任何一种事物都有真理的全体,而不是真理的部分,因此可以说:「一一纤尘皆摄无边真理,无不圆足」(同上),好像大海之理全在一波之中一样,这叫做「理遍于事」。由于事物没有白性,事物的「理」即是普遍的「理」,所以一事之「理」完全等同于无限的全体之「理」,好像一波之「理」即是整个大海之「理」一样,这叫做「事遍于理」。
华严宗认为「理」与「事」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异、相斥,又相即、相成。彼此同时存在,互不妨碍。法藏说:「如尘相圆小是事,尘空无性是理。以事无体,事随理而融通。由尘无体,即遍通于一切,由一切事,事不异理,全现尘中」(《华严经义海百门》)。客体事物具有大小方圆的差别,这是「事」,宇宙万法由缘而起,没有恒常自在的实性,这是「理」。由于客体事物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所以它可以和无形无相的理体融通合一。因为个体事物没有永恒不变的实体,所以它能够普遍融通于一切事物之中。因为一切事相都是由真心全体所现,所以事相与理体并没有差异,而真心全体也朗现于无数事相之中,于是,「理」与「事」便圆融会通起来了。
第三节 法界缘起
「法界」一词是梵语的意译。「法」是事物,泛指宇宙一切现象,包括世间法和出世间法。「界」是类别,意指分门别类的事物各有其不同的界限。「法界」原指某一类事物,后来则用来指称一切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就华严宗而言,「法界」大约有三种意义:一是指真如、一心、如来藏,亦即众生本有的佛性,或成佛的因素。二是指宇宙万物的本性或规定性。三是指具体的事物。
华严宗的「法界」概念兼容了「理」与「事」,涵盖了本体与现象两种意义。华严宗把「法界」视作一心、如来藏自性清净心,认为「心」才是真实的,一切事物都是由「心」所变现出来的,同时又统摄于「心」。而由「心」所变现出来的宇宙万物,在性质上,仍有不同的类别,华严宗四祖澄观从本体和现象的角度,把「法界」分为四类:事法界、理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合称「四法界」。
「缘起」是指任何事物或一切现象都因各种条件或关系的互相依存而生起。宇宙人生的种种现象都存在于彼此互依的关系中,没有独立的自在实体;同样,也因为关系或条件的变化而分离或消失,诚所谓「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中阿含经》卷四七),这就是「缘起」的基本法则。随着佛教思想的发展,有关万物生成的问题,形成了先后不同的缘起说,原始佛教时期有「业惑缘起」说,大乘佛教时期,中观派主倡「性空缘起」说;瑜伽行派主张「赖耶缘起」说,《胜鬘经》提出「如来藏缘起」说,《大乘起信论》提出「真如缘起」说。华严宗则提出「法界缘起」说,从本体即现象、现象即本体的观点来阐明缘起思想。「法界缘起」这个命题最初见于杜顺《华严五教止观》「若有直见色等诸法从缘,即是法界缘起也」。这是说,假如直接照见物质等各种现象随缘(依他)而起,无所遍计,顿显圆成,就是「法界缘起」。
智俨说:「今且就此《华严》一部经宗,通明法界缘起」(《华严一乘十玄门》),他认为一部《华严经》的宗旨即在说明「法界缘起」。澄观也认为「此经以法界缘起……为宗也」(《华严经略策》),由此可知,「法界缘起」是《华严经》的核心概念、重要宗旨。澄观又说:「法界者,是总相也,包理包事,及无障碍;缘起者,称体之大用也」(同上)。「法界」即宇宙万有的「总相」(本体),「缘起」即产生一切现象的「称体大用」。「法界缘起」的中心要旨是:事事无碍,圆融自在。法藏说:「夫法界缘起,如帝网该罗,若天珠交涉,圆融自在,无尽难名」(《华严经明法品内立三宝章》卷下)。这是说华严宗提倡「法界缘起」的目的,乃在说明宇宙万物及其相互关系都是彼此容摄,圆融无碍的。
然而,什么是「法界缘起」?简单的说,「法界缘起」是华严宗用来阐释宇宙万物全由佛性而生起的理论,亦即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现象,都由如来藏、佛性随缘而起,其结果是:各种现象相依相资,互为因果,相即相入,圆融无碍,完全处于重重无尽的关系之中,这种关系就像帝释宫殿里悬挂的网珠,光光互涉,交相辉映一样。
法界缘起还主张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现象都由「一心」所生起,「一心」亦称为「如来藏」或「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现象都由「一心」而显现出来。八十卷《华严经》说:「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十地品>)、「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夜摩宫中偈赞品>);六十卷《华严经·十地品》更说:「心造诸如来」。欲界、色界、无色界,甚至诸佛境界都出自于「一心」。法藏认为:「尘是心缘,心为尘因,因缘和合,幻相方生」、「尘相虚无,从心所生」(《华严经义海百门》),又说:「离心之外,更无一法。纵见内外,但是自心所现,无别内外」(同上)。宗密也说:「总该万有,即是一心」(《注华严法界观门》)。这已经把宇宙万物都归结为「一心」了。不论「尘相」或「幻想」都由「一心」所现。
华严宗认为「心」的作用广大无边,它可以包容大大小小的空间,法藏说:「见高广之时,自是心现作大,非别有大;今见尘圆小之时,亦自是心现作小,非别有小」(《华严经义海百门》)。此外,「心」又可以包容无穷无尽的时间,法藏说:「由一念无体,即通大劫;大劫无体,即该一念。……乃至远近世界、佛及众生、三世一切事物,莫不皆于一念中现」(同上)。「一心」可以想象无限的空间、无尽的时间。宇宙万物无不是由「一心」所现,由「一心」所显的现象,无不处在多重普遍的关系中,彼此相互区别,又互为存在及活动的条件,其中任何一种现象产生变化,都会影响到其它每一现象和整体现象,因此,法界缘起又叫做「无尽缘起」。
「法界缘起」说有两个要点:㈠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现象都由「一心」随缘生起,舍离「一心」,更无别物。㈡在「一心」的作用下,本体(理)和现象(事),以及现象与现象(事与事)无不处在圆融无碍、重重无尽的关系中。法藏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把华严宗的义理归结为:三性一际、因门六义、十玄缘起、六相圆融。前两者是说明「法界缘起」的根据;后两者则是论述「法界缘起」的内容。
第四节 三性一际
「三性」是指《摄大乘论》等所说: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宇宙万物依随各种条件而生起,这叫做「依他起性」;把依他而起的妄相差别,执着为实我、实法,就叫做「遍计所执性」;舍离名言概念、透显真如实相,就称为「圆成实性」。
「三性一际」意谓从本、末两方面来观察「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这「三性」互相交彻而同一无异,唯是一理。法藏说:「三性一际,举一全收,真妄互融,性无障碍」(《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圆成实性、依他起性、遍计所执性互相融协,没有什么差别,在其中任何一性上都能把握整个三性;真如本体和染净万物彼此融摄,共成一大缘起,互不妨碍。法藏并且论证说,圆成实性的「不变」义、依他起性的「无性」义、遍计所执性的「理无」义,都是从不坏「末有」(现象事物)来讲真如本体。此外,圆成实性的「随缘」义、依他起性的「似有」义、遍计所执性的「情有」义,都是从不变的真如本体来讲「末有」,实际上,三性的每两方面都没有差异,只是从不同角度对同一真如的遮诠或表诠而已,「一心」的事理、真妄原本就圆融无碍。三性一际是华严宗「法界缘起」说关于万法性质的要义,法藏说:
真(圆成实)中二义者:一不变义,二随缘义;依他二义二者:一似有义,二无性义;所执中二义者:一情有义,二理无义(《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
真实不改、永恒不动,叫做「不变义」。
随顺各种条件而变现出污染或清净的事物,叫做「随缘义」。
依赖各种条件而产生的许多污染或清净的事物都是一种暂时性的存在,叫做「似有义」。
各种染净事物皆是由缘而起,并没有永恒不变的自在实体,本质上都是「空」,叫做「无性义」。
常人误认各种染净事物、各种虚幻妄相都是真实不假的,这种以假为真、以幻为实,就叫做「情有义」。
各种染净事物全是由缘而生,都没有永恒自在、真实不变的实体,这叫做「理无义」。
法藏由「不变」、「无性」和「理无」三义的同一,而提倡「本三性」的无异义;又由「随缘」、「似有」、「情有」三义的同一,而倡导「末三性」的无异义。「本三性」是表示一切事物和所有现象就是真如本体,「末三性」是表示真如本体就是一切事物和所有现象,「本三性」和「未三性」是相即一体的。法藏又说:
真中不变、依他无性、所执理无,由此三义故,三性一际,同无异也。此则不坏末而常本也。……又约真如随缘、依他似有、所执情有,由此三义,亦无异也。此则不动本而常末也(同上)。
由圆成实性的「不变」,依他起性的「无性」,遍计所执性的「理无」等三种意义,得知三性是一致的,彼此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是由不否定现象事物来彰显真如本体。其次,由圆成实性的「随缘」,依他起性的「似有」,遍计所执性的「情有」等三种意义,得知三性也没有什么不同。这是说真如本体永恒不变而不断产生一切现象事物。
法藏认为不变、无性、理无「本三性」的三性同义,并无差别,它们并没有借否定染净事相,来说明真如本体,所以才说:三性一际,同而无异。另外,随缘、似有、情有「末三性」则是就永恒不变的真如本体,来说明染净事相,亦即由真如本体随缘变现出来的现象事物,也是同一无异的。经由对三性六义的说明,法藏提出结论:「真该妄末,妄彻真源」、「性相融通,无障无碍」(《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意思是说,真如本体含摄一切虚妄的事相,虚妄的事相则以真如本体为根源,而圆成实性与遍计所执性也是融通无碍的、彼此相贯的。法藏运用「本」「末」概念来贯通三性的不一不异的关系,提出三性一际的观点,构成了「法界缘起」说的理论根据。
第五节 因门六义
因门六义全称「缘起因门六义」,为华严宗对因缘义理的一种发挥。主要是以四缘(因缘、次第缘、所缘缘、增上缘)中的「因缘」(必然产生自己果报的根本原因)为主,按其「体」之有与空,「用」之有力与无力,其它三缘的有待与无待,分为六个方面,说明「因」在生起宇宙万物中的复杂关系。法藏说:
一切因皆有六义:一、空有力不待缘,二、空有力待缘,三、空无力待缘,四、有有力不待缘,五、有有力待缘,六、有无力待缘(《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
第一种意义:体空、有力、不待缘。宇宙现象剎那间就坏灭, 这已证明没有永恒真实的自在实体,
所以本质上是「空」;由于原因的消失而结果得以产生,这叫做「有力」;这种原因的消失及其结果的产生,不需要借助其他条件,叫做「不待缘」。
第二种意义:体空、有力、待缘。原因是与结果同时存在,它才能存在,这已证明原因不是真实的存在,所以本质上是「空」;由于原因与结果同时存在,才能产生结果,这叫做「有力」;和结果同时并存,就已证明原因并非独自发挥产生结果的作用,其中必定有赖其他条件,这叫做「待缘」。
第三种意义:体空、无力、待缘。作为原因的事物本身并没有实体,本质上是「主」;原因不能独自产生结果,必须借助其他条件的作用才能引生结果,这叫做「无力」;根据同样的理由,赖缘而生,所以叫做「待缘」。
第四种意义:体有、有力、不待缘。由于引生结果并没有改变自身的性质,所以是「有」;不改变自身的性质,而具有引生结果的全部作用,这叫做「有力」;不改变自身的性质不是由于其他条件的作用,这叫做「不待缘」。
第五种意义:体有、有力、待缘。能够引生与自身性质相同的结果,其原因就是「有」;虽然需要借助其他条件的作用才能导致结果的产生,但没有产生与其他条件性质相同的结果,这叫做「有力」;同样是由于这个缘故,亦即根据同样的道理,所以也是「待缘」。
第六种意义:体有、无力、待缘。由于原因随顺结果而转动,它不可能是无,而是「有」;不能逆转其他条件的作用趋势,所以不具有产生结果的作用,这叫做「无力」;同样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叫做「待缘」。
「因」所具有的六种意义,或在与「缘」聚集所产生的现象中的六种不同关系、作用、表现,反映出「法界缘起」中各种关系的相即相入、互相渗透、圆融无碍。由空、有义,乃有「相即门」(由自性空故,能缘起万法,故「空」「有」相即不离);由有力、无力义,乃有「相入门」(有力能摄无力,故入于无力);由待缘、不待缘义,乃有「同体异体门」(不待缘故同体,待缘故异体)。由此而演绎出毛孔融摄剎海等事事无碍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