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三年,我创办寿山佛学院,免费供应膳宿给学佛的青年。于是,我节衣缩食,以便支付巨额的教育费用。不长于经忏佛事的我,也甘愿到殡仪馆诵经,替丧家通宵助念,并且费心于各处张罗师资。此外,我一有了红包,即设法添置设备。一次购买一张、两张椅凳,三本、四本图书,点点滴滴地累积下来,教室就一间间增多了,图书馆也占据了好多间。我不以为这是一种负担,因为我始终觉得是为大家买的,而不是为个人买的。“钱,用了才是自己的!”想来也不过是向来“以众为我”性格的延伸。
二十年前,慈济功德会刚成立时,我也刚在佛光山开山,即曾以十万元赞助。就在那时,听说台中有一位素未谋面的青年硕士欲至日本攻读佛学博士,唯囿于经济困难,无法如愿。我立即亲自送了十万元到他府上;甚至我多次资助青年学者到国外游学,以增进其阅历……像这种补助文教慈善之事不胜枚举。如今,我看到慈济功德会蓬勃发展,青年学者在佛教学术界占有一席之地……他们的成长促进了佛教的发展,心中也不免欣喜。只要我们能以“享有而不拥有”的观念来理财,自然能时时分享到钱,用了才是自己的乐趣。
一九五○年,煮云法师从舟山到台湾,我将刚裁缝好的一件长衫送给他,从此,我在圆光寺一袭短衫过了两年;早年开山时,万般困难,某法师向我借八十万元,念及他是长者,我也尽力筹措,后来知道他只是为了试试我的为人,心中也有不满。我多次率团到日本开会,团里的法师要求我替他们出旅费,当时,我自理都稍有困难,遑论顾及他人,但我还是多方设法,满足所需。过去,一些同参朋友在台湾生活得不如意,即使曾经对我不起,我也不念旧恶,时予资助解困;一些潦倒文人也常向我要钱,我也尽己之力顺应所求。平日看到别人不慎遗失钱财,一副焦急的模样,自然会升起恻隐之心,还自愿出钱帮助,解决困难。我不富有,但肯散财,我不曾因此而贫穷,“钱用了”,只要大家能各得所需,“如同己有”,夫复何求?只是有些厚颜之士,往往狮子大开口,索资数万乃至百万,虽说钱是用来消灾解难,但我不愿给予,因为金钱是净财,不能让它成为脏钱。
我于各处弘法时,常常留心佛教文物的搜集。早期迫于经济穷困,往往在旅行中省下饭钱,以充购买之资;为了节省运费,我总是忍受手酸腿麻之苦,千里迢迢亲自将佛像捧回,甚至因此遭受同道讥议,认为我是在跑单帮,经营生意,我从不加以辩解。
一九八三年,我在佛光山增建“佛教文物陈列馆”;一九八八年,我在美国西来寺建了“佛教宝藏馆”;现在,我又为巴黎古堡道场搜集佛教法物。所有这些馆内的一品一物,无不是我多年来如此苦心的搜集。成立以来,虽然年年均因维护费用的庞大开销而入不敷出,但是,从来宾赞许的声音及眼神,我更肯定了多年来的信念:“钱,用了才是自己的!”看似冰冷的文物,实则蕴涵了无比丰沛的生命,以其简洁有力的方式,无言地宣说了佛教悠久伟大的历史、文化、艺术,这种带给人们精神上的建设,才是无价的财宝。钱财不只是用来满足物质上的需要,更应该用来庄严众生的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