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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9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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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阅读:《 佛眼观处世 》

19.理解对方,反省自己

理解对方,反省自己
  佛教界曾有这么一则寓言:印度有几个生盲的人,从来没有见过象,却在议论“象”到底是怎样的。恰巧象师牵着大象走过,见她们在议论,就让她们摸摸象的身体。大家都说:“哦!原来象是这样的。”有的说:“象如棍棒”,原来她摸到了象的鼻子。另一位说:“象如畚箕”,她是摸到了象的耳朵。又一位说: “象如墙壁”,她是摸到了象的身体。还有一位说:“象如拂帚一样”,她是摸到了象的尾巴。瞎子们都以自己所接触到的,以为象就是自己知道的哪样,而不知道是“以偏概全”,引起的错谬论断,象那里是她们所想象的呢!世事是无限复杂的;存于事相中的理性,又是非常深隐的。我人所知所见的本来有限,带着错误的眼光,却坚决的执着自己的见解。这不是盲人摸象一样吗?多少人打着真理招牌,喧嚣竞争。世间怎么能不是苦恼无边呢!
  意见不同而引起多少论争,原是不可免的。然而在论争时,只有自己是对的,抹煞对方的一切,这种“见争”,就是最严重,最危险的思想问题。只有我的意见,我的思想,才是对的、好的,可以存在;别的都是错的、坏的,不应该存在的:这就是最恶劣的“见争”。世间是因果的存在,是极复杂的关系的存在。即使有主要的原因,也不是绝对的,唯一的原因。而有我无人的“见争”,总是探求一最根源的,作为思想的出发点。“唯神”、“唯我”、“唯心”(大乘唯识学,与一元论不同)、“唯物”,一切从属于这一根本的实在;依此以说明一切,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进而否定不合于自己的一切。在古代,某些宗教,就是这样。信者得救,不信者入地狱。不信我,一切善行——个人的德操,对社会的利济,都没有用处,而只有入地狱的份。这种宗教的势力到达处(总是与政治力量互相利用),以毁灭别的宗教为首要目的。当古代罗马,接受基督教为国教后,其她的一切宗教,都被彻底的毁灭,绝不容许存在。不许有信教自由,更不许有传教自由。由于这种宗教的本质,是唯有自己是真的,其余的一切宗教是伪的,属于魔的,所以不可能容许第二宗教的存在。在这种宗教思想的支配下,如科学家而有新发明,不合宗教的旧传统,就被看作异端邪说,死有余辜!等到基督教份裂为新旧两派时,由于宗教的独占性,不能互相容忍,立誓消灭对方,而造成了历史上有名的三十年战争。
  长期的战争,谁也消灭不了谁,这才向事实低头,总算打出了一个“信教自由”,“传教自由”的和平共存。其实,这只是力不从心而已。只要有足够的力量,可以压倒对方,就会重温独占的旧梦。近来爱尔兰的新旧教徒,斗争到要英吉利派部队去维持秩序!这因为否认对方,以为唯有自己能引人进天国;自以为代表真理,能通天国的大道。可是天国没有进去,却先引人走向毁灭、死亡。“见争”是何等的愚疑!何等的危险!
  …………
  意见,代表自己对事理的一种理解。事理是无限的复杂与深细,自己的那里就绝对正确呢!如你不妨谈谈你自己的意见,我也可以说说我自己的意见,大家如有虚心,有同情,能更多地理解对方,也更多地反省自己,相信不用争得面红耳赤,或拼个你死我活,不同的意见,可以互相择取,取长补短,渐渐的融合而表达得更正确些。
  ——印顺法师《妙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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