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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自己革命(2)

一九四九年来到台湾之后,才发现此地佛教地位更是低落,许多佛寺被军营军眷所占住;基督教可以公然到寺院传教,散发传单,但对于佛教的弘法活动却多所限制;至于社会人士谤佛毁僧的言行更是不胜枚举,报纸、电台、电影、小说,甚至教科书中,都有曲解佛教的地方。当时的佛教徒们大多像惊弓之鸟,连自己是佛教徒都不敢承认,遑论挺身而出,护法卫教。许多人说这是因为民众多随政商人士信仰基督教有以致之,我却认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唯有佛教徒具有向自己革命的决心,将本身的思想、行为健全起来,积极弘法利生,努力为民谋福,才是振兴之道。

一九五二年,当我以二十六岁之龄,当选为台湾佛教会常务理事时,为了替有为的僧青年在教会中争取一席,以期会务更有朝气,进而促使佛教的迅速发展,我多次直言不讳,抨击长老把持教权,应及早退休。自己一无建树,却想先反对别人,这样的革命当然注定是要失败的。

是年五月,我应邀驻锡宜兰雷音寺。由于来台数年之间,目睹佛教徒佛道不分,只知赶赴斋会,祈求福寿,却不知佛法真义,遑论内修外弘,对此我早已感慨于心。这时又见到寺院佛殿内供奉了一百多尊神像,自忖正好可以借此教育信徒,遂将其全部收藏起来,只供佛像,以正视听。此举虽然触犯部分地方人士的习惯,幸好我也另有基础,所以才没有被人打倒。这一次革命的小小胜利对我不无鼓舞之效。

后来,为了出外布教,屡被干涉,我前往治安部门据理力争;因为运用现代声光器材弘法被警察取缔,我也与有关单位周旋到底;对于名伶顾正秋在永乐戏院唱戏诬蔑佛教,我致信抗议。尽管长老、信徒反对我提倡以歌声弘法,并且以杀害为恐吓,我仍然义无反顾,不为所动。在亲身经历了这许多佛教制度思想的革命之后,我慢慢地发现自己也和世上的政治家、社会家一样,向别人革命总不可为也,最好是先向自己革命,先去除自己的我执、法执,方足以自利利人,广度众生。

像我初来台湾弘法时,对于当地迷信的习俗深不以为然。但是后来渐渐发觉,信仰是有层次的,就好比学校分有小学、中学、大学,我何必对每一位初入学的人要求如此严厉呢?其实,迷信比不信要好,回想过去大陆乡村方圆几十里没有一间派出所,维系治安的也往往只是一间寺庙,任何人有了纷争,只要双方当事人在神佛面前发誓,就得到解决。由于大家具有“举头三尺有神明”的观念,不敢为非作歹,所以能相安无事。这说明了迷信也有其效用,比起什么都不信,或误信邪教,迷信至少还有维护善良习俗的贡献。更何况在佛教的历史上,玉皇大帝、财神爷、城隍爷、关云长等都是护法神;大陆上的佛教学院也经常收留道士就读,我何不效法古圣先贤,秉持包容与尊重的理念呢?经过一番心理上的自我革命之后,我一改过去二分是非的看法,进而从内到外开拓了更宽广的空间。所以早年我设立的念佛会,往往都是先借用神道的寺院成立,大家和平共存,友爱协助,为宗教融合添增佳话。我也曾到指南宫参观挂单,并在祈梦室上睡过一宿,甚至我创立的南华大学所聘请的首任校长就是研究道教多年、曾任道学院院长的龚鹏程先生。自弘法以来,我曾到新竹城隍庙多次讲经开示,也曾远赴马来西亚天后宫多次主持法会。我不但到过北港妈祖宗圣台弘扬佛法,而且几十年来,我一直想写一首赞颂妈祖的歌词,虽已酝酿多时,可惜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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