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录)
(Maggamagga Nanadassana Visuddhi Nidesa)
帕奥禅师 着
缅译英:Bhikkhu Dhammasubho& others ﹙净法比丘等﹚
英译中:Bhikkhu Dhammagavesaka﹙寻法比丘﹚
思惟智 (Sammasana Bana )
此观智,是正确无误地根据无随烦恼 (upakkilesa)的亘古正观之道,是圣道前生起的前分道 (pubbabhaga-magga)。十随烦恼(如光明等)并非亘古的正观道,亦非圣道前生起的前分道。如实明了与知见亘古的正观前分道,及非正道的观智被称为「道非道智见清净」。即是:不受随烦恼染污的清净观智,知见﹕「此是正道,此非正道。」(《清净道论》)
聚思惟或理法观
欲修习成就道非道智见清净者,应先修习称为「聚思惟」 (kalapa sammasana )的「理法观」 (naya vipassana)。
聚思惟﹕整体或一组一组轮流观照过去、现在、未来、内、外等名色三相的观法是为聚思惟。这是古印度大长老所采用的名称。
理法观:佛陀于三别轮流法教示(teparivattadhamma desana ),如在《无我相经》(Anatta Lakkhana Sutta)里教导﹕Yam kibci rupam atitanagatapaccuppannam…。五取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与识蕴)有十一个存在的方式,即过去 (atita)、未来(anagata)、现在(paccuppanna),内 (ajjhatta)、外 (bahiddha),粗 (olarika )、细(sukhuma),劣(hina)、胜(panita),远(dura)与近(santika)。用以下三个方式把五蕴分组之后,再观察它们三相的修观法是为理法观﹕
(一)、把它们分为五组 (即五蕴法)
(二)、把它们分为十二组 (即十二处法)
(三)、把它们分为十八组 (即十八界法)
这理法观是斯里兰卡大长老所采用的名称。
观智的目标(所缘)
(一)、在六处门与目标一起生起的六法,即眼门法、耳门法、鼻门法、舌门法、身门法与意门法。
(二)、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与识蕴。
(三)、六门,即眼门、耳门、鼻门、舌门、身门与意门。
(四)、六所缘(目标),即色所缘、声所缘、香所缘、 味所缘、触所缘与法所缘。
(五)、六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与意识。
(六)、六触,即眼触、耳触、鼻触、舌触、身触与意触。
(七)、六受,即眼触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受与意触生受。
(八)、六想,即色想、声想、香想、味想、触想与法想。
(九)、六思,即色思、声思、香思、味思、触思与法思。
(十)、六爱,即色爱、声爱、香爱、味爱、触爱与法爱。
(十一)、六寻,即色寻、声寻、香寻、味寻、触寻与法寻。
(十二)、六伺,即色伺、声伺、香伺、味伺、触伺与法伺。
(十三)、六界,即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与识界。
(十四)、十遍处。(10 kasina)
(十五)、三十二身分。(32 kotthasa)
(十六)、十二处 (12 ayatana)。
(十七)、十八界 (18 dhatu )。
(十八)、二十二根 (22 indriya)。
(十九)、三界 (3 dhatu),即欲界、色界与无色界。
(二十)、九有 (9 bhava),即欲有、色有、无色有、想有、无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蕴有(=无想有)、四蕴有(四无色界)、五蕴有(十一欲界与十五色界)。
(二十一)、四色禅那。
(二十二)、四无量心,即慈悲喜舍。
(二十三)、四无色禅那。
(二十四)、十二缘起支。
有三种具备得度或当度的有情。佛陀以种种方法教导观禅(如五蕴法等)的目的,就是为了拔度这三种有情。
若人以五蕴法,或十二处法,或十八界法修观,他是能够证得阿罗汉果的。若人仅以其中一法修观即能实现其愿(证得阿罗汉果),为何佛陀还教导这么多种的方法,而不只教导一个方法?其原因是,佛陀如此教导的目的,是为了度三种有情。
三种当度之有情的差别如下﹕
甲、(一)色疑者 (rupa sammulha ),对色愚痴,
(二)无色疑者 (arupa sammulha ),对名愚痴,
(三)二疑者 (ubhaya sammulha ),对名色两者
皆愚痴。
乙、(一)利根者 (tikkhindriya )
(二)中根者 (majjhimindriya)
(三)钝根者 (mudindriya )
丙、(一)喜简约者 (sankhittaruci )
(二)喜中等者 (majjhimaruci )
(三)喜详细者(喜广说,vitthararuci )
佛陀以种种方法教示,是为了拔度这三种有情。
一、佛陀以五蕴法教观禅(如《无我相经》),以拔度以下的有情﹕(1)对名法愚痴的无色疑者。(2)利根者。(3)喜简约者。
二、佛陀以十二处法教观禅,以拔度以下的有情﹕(1)对色法愚痴的色疑者。(2)中根者。(3)喜中等者。三、佛陀以十八界法教观禅,以拔度以下的有情﹕(1)对名法两者皆愚痴的二疑者。(2)钝根者。(3)喜详细者。亦有以根教观禅之法,以便禅修者易于观照无我相。
只有禅修者以正智透彻知见以下四项之后,上述种种修观之法才能带来道果与涅盘的利益﹕
(一)转起 (pavatti )﹕五蕴之生起,即苦谛 。
(二)起因 (pavatti hetu )﹕苦谛之因。
(三)灭 (nivatti )﹕苦谛与集谛之灭。
(四)灭因 (nivatti hetu )﹕趣向苦谛与集谛之灭的 行道。
由于没有亲自以正智透彻地知见以上四项,就不可能获得道果与涅盘的利益,所以佛陀以谛与缘起教导观禅,以便人们能够体证它们。
注意:
究竟法(paramattha)有四种,即心、心所、色与涅盘。在它们四者当中,心、心所与色法是无常究竟法、苦究竟法与无我究竟法;涅盘则是常究竟法、乐究竟法与无我究竟法。
想要证悟常、乐、无我究竟法涅盘(第四种究竟法)的善者,必须重复地观照心、心所与色法(第一、第二与第三种究竟法),及它们因的三相(即无常、苦与无我)。
如此修习时﹕
(一)、把心、心所归纳为名组,及把色法归纳为另一组后,若禅修者以名色法的方法修观,他能够证得道果与涅盘。
(二)、把色法归纳为一组,及把名法归纳为四组,即受、想、行与识后,如果以五蕴法修观,他也能够证得道果与涅盘。
(三)、把名色法归纳为十二组之后,如果以十二处法修观,他也能够证得道果与涅盘。
(四)、把名色法归纳为十八组之后,如果以十八界法修观,他也能够证得道果与涅盘。
(五)、把名色法归纳为二十二组之后,如果以根教法修观,他也能够证得道果与涅盘。
(六)、把名色法归纳为十二支之后,如果以缘起法修观,他也能够证得道果与涅盘。
(七)、把名色法归纳为苦谛与集谛两组之后,如果
以谛法修观,他也能够证得道果与涅盘。
这些作为观智的目标(所缘)的名色、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十二缘起支、苦谛与集谛都只是心、心所与色法而已。虽然观法不同,但作为观智目标的根本究竟界都是一样的。
因此,欲修观禅的禅修者,必须先证得了名色分别智与缘摄受智,即﹕
(一)、已分别色法与名法。
(二)、已辨别诸因。
可能有人会问:『在已辨别的名色与因果当中,应以何法为始修观?』其答案是﹕从容易和清楚的部分开始。Yepi ca sammasanupaga ,tesu ye yassa pakata honti sukhena pariggaham gacchanti,tesu tena sammasanam arabhitabbam.(《清净道论》第二十章,段一二)
在适于修习观禅的世间名色法当中,禅修者应观照对自己容易又清楚的名色法三相,以修习观禅思惟智。
(甲)对于「禅修者应观照对自己容易又清楚的名色法三相,以修习观禅思惟智」这一句,论师认为禅修者有能力于清晰的名色修观。
(乙)然而,过后他应运用技巧,再观照对于其智不清晰的名色,以便不会有任何遗漏(名色与因果)。(《大疏 钞》第二册,页三五一)
禅修者应注意,上述注释的指示只是对已成功辨别了五摄受的人而言,五摄受是﹕
一、色摄受(rupa pariggaha)
二、非色摄受(arupa pariggaha即名摄受)
三、色非色摄受(ruparupa pariggaha即名色摄受)
四、缘摄受(paccaya pariggaha辨别今生名色之因)
五、世摄受(addhana pariggaha辨别过去与未来世名 色之因)
亦应注意,这些指示并没说禅修者可以随心所欲,观照任何生起或容易之法,而不分别「概念」与「究竟法」两者。它们也不是对刚来到禅林,而还没有以下任何知见的禅修者而言﹕
一、没有知见色至究竟法
二、没有知见名至究竟法
三、没有知见名色至究竟法
四、没有知见今生名色至究竟法
五、没有知见过去与未来世名色之因
有些人教导只观照正当生起及明显之法,如此他们只是依据(甲)项《注释》与《疏钞》的解释,而没有参考(乙)项疏钞的解释。根据对〈相应部?六处品?不通解经〉(Samyutta Nikaya , Salayatana vagga , Aparijanana sutta )的疏钞,禅修者应以三遍知透彻地辨别及观照一切色法与名法。
应该遵照的规则
由于三别轮流法的教导(teparivatta dhamma dasana,如《无我相经》)与上述的注释及疏钞的指示,是观照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等等一切行法(名色与因果)。有人可能会问:应当跟从那一种方法与规则修习禅观?在《殊胜义注》(Atthasalini)与《清净道论》(第二十一章,段八三)有关「至出起观」的篇章里,有提及应遵照的规则。以下是《殊胜义注》中的批注﹕Idhekacco aditova ajjhattam pabcasu khandhesu abhinivisati, abhinivisitva te aniccadito passati . Yasma pana na(略)……。
「辨别」(abhinivesa)是指在修观之前,应以智辨别名色的名色分别智。举例来说,以先辨别色法进而修习观禅即是色辨别(rupa abhinivesa),对于其它辨别亦可以此类推。辨别作为观智目标的行法(即苦谛与集谛 )亦称为「辨别」。出世间圣道能以下列的方式出起(出现 )﹕
一、始于观照内(内行法),它从内(内行法)出起
二、始于观照内,它从外(外行法)出起
三、始于观照外,它从外出起
四、始于观照外,它从内出起
五、始于观照色,它从色出起
六、始于观照色,它从名出起
七、始于观照名,它从名出起
八、始于观照名,它从色出起
九、从五蕴出起
(一)在此教法里,有些禅修者始于辨别内五蕴,进而轮流观照内五蕴的三相。然而,只对内五蕴修观是不能令「至出起观」(vutthanagamini vipassana,即从行法出起,而趣向涅盘)与道心路过程 (magga vithi )生起的,他必须也观照外五蕴。因此,在辨别他人的五蕴与非有情的无执取行法之后,他应轮流观照外行法的无常、苦、无我三相。禅修者应一时观照内行法的三相,一时观照外行法的三相。在如此观照内行法时,他的观智与圣道相接(意即圣道智在观智的末端生起),这被称为「始于观照内,它从内出起」。
(至出起观是从行法出起(出来)而趣向无为涅盘的「观心路过程」,这即是称为达顶观(sikhapatta vipassana)的行舍智、随顺智与种姓智。)
(二)、另一个方式﹕禅修者始于观照内,进而交替地观内与观外,当他正在观外时,观智与圣道相接,这即是「始于观照内,它从外出起」。
(三,四)、始于观照外,它从外与内出起。(与第一和第二项类似,差别只是始于观照内。)
(五)、(内外皆有名色两者)另有一人先修色业处(即辨别色法),进而观照四大界与二十四所造色的三相。然而,只观照色法是不能使到「至出起观」生起的,他必须也观照名法的三相。因此,在辨别受、想、行与识为「这是名法」之后,他应观照名法的无常、苦、无我三相。当他正在观照色法时,其观智与圣道智相接,这是「始于观照色,它从色出起」。
(六)、若正在观照名法时,其观智与圣道智相接,这即是「始于观照色,它从名出起」。
(七,八)、与第五和第六项类似,差别只是「始于观照名」。
(九)、在观照「一切集起法终必坏灭」(Yam kibci samudaya dhammam, sabbam tam nirodha dhammam)后,至出起观智生起,这即是从五蕴出起。这是大慧利观(tikkha vipassaka maha pabba)比丘之禅观。
注释所说的,从容易辨别的名色法开始修习观禅是针对已成功修完五摄受,而正当转修思惟智者而言。如疏钞给予的澄清,在对于辨别的名色法修习思惟智之后,禅修者必须进而运用种种技巧,令不清晰的名色法娈得清晰,然后再观照它们的三相,这是因为﹕
一、只观照色法是不可能证悟圣道的
二、只观照名法(四名蕴)是不可能证悟圣道的
三、只观照内五蕴是不可能证悟圣道的
四、只观照外五蕴是不可能证悟圣道的
应该注意的要点
修观禅时应(轮流地观照)﹕
一、一时观内(内五蕴)
二、一时观外(外五蕴)
三、一时观色(四大界与所造色)
四、一时观名(四名蕴)
五、一时观无常相
六、一时观苦相
七、一时观无我相
应注意修习观禅的方法,并不是毫不分别概念与究竟法,及随心所欲地观照任何正在生起的法。换言之,概念并非观禅的目标,只有究竟法才是观禅的真正目标。
三相
(一)、在以智辨别行法的生灭本质之后,某些禅修者开始观照它们为无常为修观。但只观无常是不能够达到至出起观生起的,他必须也辨别行法受到生灭压迫的本质,而观它们为苦;及辨别它们没有不坏灭的实质,而观它们为无我。因此,他必须也观照苦与无我。若当他正在观照行法为无常时至出起观生起,那他即是「始于观照无常,从无常出起」。
(二,三)、若当他正在观照苦时至出起观生起,那即是「始于观照无常,从苦出起」。若他正在观照无我时至出起观生起,那即是「始于观照无常,从无我出起」。
对始于观照苦与无我的出起亦可以此类推。
根据上述的注释 ,禅修者必须轮流地观照行法 ﹕
一、一时为无常;
二、一时为苦;
三、一时为无我。
无我之光
无论是否有佛出世,无常与苦相都会显现于世间,然而如果没有佛出世,无我相是不会显现于世间的,只有在有佛出世时,无我相才会显现。即使是智者,如拥有大神通的沙拉邦(Sarabhavga)菩萨(编按:释尊的前生),也只能教示法为无常与苦,而不能教示无我。若此智者能教示行法为无我,其弟子或听众就可能证悟圣道果智。诚然,除了「知一切性正等正觉者」(Sabbabbuta Sammasambuddha)之外, 说示无我相并不在任何人或有情的能力之内,所以无我相并不是显著的相。佛陀把无我相连同(一)无常相,或(二)苦相,或(三)无常与苦相两者一起教。
Nanadhatuyo vinibbhujitva ghanavinibbhoge kate anattalakkhanam yathavasarasato upatthati. (Vibhavga-atthakatha, 2, p.46;Vsm,2,p.276)若能够辨别每个色界(rupa dhatu)与名界(nama dhatu),逐一地破除色密集与名密集,直到知见究竟法,无我相(无我之光)就会如实地呈现于禅修者的智能中。
只在有能力逐一地辨别色聚与名聚里究竟界的相、作用(味)、现起与近因(足处)时,色密集与名密集才能被破除。只有破除密集之后,禅修者才能证得究竟智。也只有如此,无我之光才能明亮与相符地生起,而且只有在观照无常、苦、无我至非常清晰时,他才能证悟圣道。
因此,如果有人教导的方法,含有以下的观念﹕
一、不必要看到色聚与名聚;
二、弟子(savaka,声闻)不能够看到色聚与名聚;
三、弟子不能够分别色聚与名聚;
四、弟子不能辨别佛陀所教的究竟色与究竟名;
五、只有知一切性正等正觉者才能知见佛陀所教的名 色法,这只是属于佛陀的能力范围;
六、只有阿罗汉才能知见这些名色法。
他的教示已乖离了正道,这不是没有经典依据的。只有在能够分别色聚与名聚时,禅修者才能证得究竟观智。应注意:只有通过究竟界才能证悟涅盘,通过概念是不可能证得涅盘的。
聚思惟观法与各别法观法
Samuhagahanavasena pavattam kalapasammasanam , phassadi ekekadhammagahanavasena pavatta anupadadhammavipassana (法集论复注Dhammasavgani-mulatika.,ⅠⅠ, p.109)
有两种观法,即名为理法观的聚思惟观法(kalapa sammasana)和各别法观法(anupadadhamma vipassana)。依据名色法、五蕴法、十二处法、十八界法、缘起法等,把名色或行法分为两组,或五组,或十二组,或十八组,或十二组等,进而依照这些组别修观,即是称为聚思惟的理法观。(于此观法,取六处门与四十二身分里的色法整体为「色」,而轮流观照它的三相。同样的,禅修者必须也轮流观照过去、现在、未来、内与外整体的色法的三相。对于名法,他观照在一个心识剎那里的名法整体为「名」,或观它们为受蕴、想蕴、行蕴与识蕴。对过去、未来、现在、内、外等的观法,亦复如是。)
逐一地对色聚里的每个色法(如地、水、火、风等)修观,及逐一地对在一个心识剎那里的每个名法(如触、受、想、思等)修观是为各别法观法。
在这两种观法当中,《清净道论》(第二十章,段二)指示刚开始修观禅者应先修称为聚思惟的理法观。
缘起支
《清净道论》(第二十章,段九)里有提及十二缘起支也包括在观禅的目标之内。
Sappaccaya namarupavasena tilakkhanam aropetva vipassana patipatiya aniccam dukkham anatta ti sammasanto vicarati.
这对《中部.根本五十经篇》的注释,也指示应根据观智的阶段,观照名色与它们的因的三相。
根据这些指示,在以智辨别诸缘起支的因果关系之后,禅修者应时而观照「因」的三相,时而观照「果」的三相,即轮流观照它们的无常、苦与无我。
修习观禅的禅修者应﹕
一、一时观内;
二、一时观外;对于这两者,又﹕
三、一时观色;
四、一时观名;
五、一时观因;
六、一时观果;
七、一时观无常;
八、一时观苦;
九、一时观无我;
十、一时观不净。
“Asubha bhavetabba ragassa pahanaya”(《自说语 。弥醯经》,Meghiya Sutta, Udana Pali)。在《弥醯经》里,佛陀指示修不净观以去除贪欲(raga);他也在《胜利经》(Vijaya Sutta )里指示修不净观以去除贪欲。在三相当中,不净「围跷」着苦随观,此观法应运用于现在五蕴。
再者,在三别轮流法教示(如《无我相经》)当中,佛陀也指示观照过去五蕴与未来五蕴。根据这些指示,禅修者应知道,他必须如观照现在五蕴般,观照过去与未来的五蕴。因此,他应该﹕
十一、一时观过去;
十二、一时观未来。(一共十二项)
这些是禅修者应该预先知道对于观禅的要点。再者,他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法观照名色,如五蕴法、十二处法、十八界法、十二缘起支法等等。这本手册主要说明的是以名色法修观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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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非道智见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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