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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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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话传说词典》(41)

女坟湖 《汉唐地理书钞》辑《陆广微吴地记》:“赵晔《吴越春秋》云,阖闾有女,哀怨王先食蒸鱼,乃自杀。王痛之,厚葬于阊门外。其女化为白鹤,舞于吴市,千万人随观之。后陷成湖,今号女坟湖。”按此说原出《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云:“葬于国西阊门外,凿池积土,文石为椁,题凑为中,金鼎玉杯,银樽珠襦之宝,皆以送女。乃舞白鹤于吴市中,令万民随而观之,还使男女与白鹤俱入羡门,因发机以掩之,杀生以送死。”是所谓“女坟湖”者,乃“凿池积土”而成,非坟“陷”而为湖。“女化为白鹤,舞于吴市”,当指“舞白鹤”于市,以诱“随观”市民,使之“俱入羡门”,“杀生以送死”。再传,遂成神话。

女娲之肠 神名。《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郭璞注:“或作女娲之腹。”又云:“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

女和月母国 《山海经·大荒东经》:“有女和月母之国。有人名曰 ;北方曰 ,来之风(‘之’字当衍)曰■,是处东极隅以止日月,使无相间出没,司其短长。”郝懿行云:“女和月母即羲和、常羲之属也。谓之女与母者,《史记·赵世家》索隐引谯周云:‘余尝闻之,代俗以东西阴阳所出入,宗其神,谓之王父母。……’据谯周斯语,此经女和月母之名,盖以此也。”按郝说为是。此或谓羲和、常羲之裔聚居于此而成国者。

女娲作笙簧 《世本·作篇》(清张澍稡集补注本):“女娲作笙簧。”张澍云:“女娲,太昊氏之女弟。……《博雅》引《世本》云:‘女娲作笙簧。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当系宋注。《帝王世纪》:‘女娲氏,风姓,承庖羲制度,始作笙簧。’《唐乐志》:‘女娲作笙,列管于匏上,纳簧其中。’《风俗通》、《书钞》引无笙字。”按张谓“《风俗通》、《书钞》引无笙字”者,则止言“女娲作簧”。或以笙与簧各别,自为乐器。《世本》又有“随作笙”语,则“女娲作簧”,理亦能通。清俞正燮《癸巳类稿》卷二“簧考”云:“簧可无笙,笙不可无簧,故当先作簧。簧即今■子,通俗文为哨子。……《神仙传》云:‘王遥箧中玉舌竹簧三枚,遥自鼓一枚,以二枚与室中二人,并坐鼓之。’是晋时犹有以此为乐器。唐时乐器犹有吹叶。《旧唐书·音乐志》有啸叶,衔叶而啸。……今以《世本》推之,知女娲破小管,纳舌鼓之名曰簧,自为一乐器;其后配笙,又自为一乐器,于经史及时制,皆可通也。”其说甚辩。然从神话观点言,无宁谓笙簧一器女娲作之之为愈也。盖“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有繁衍滋生人类之意,与女娲造人、制婚姻之说应。五代后唐马镐《中华古今注》云:“上古音乐未和,而独制笙簧,其义云何?答曰:女娲伏羲之妹,人之生而制其乐,以为发生之象。”是谓其义。而笙“以匏为之”、“列管于匏上,纳簧其中”,又有伏羲、女娲兄妹同入葫芦(匏)逃避洪水、再造人类之遗意,今西南苗、瑶等少数民族犹能言之。故谓“女娲作笙簧”乃愈于单言“女娲作簧”。参见“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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