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念处,是三十七道品中的一环,所照顾的范围,相当广,也适于配合着各种其它修行方法,一起使用。
四念处的修行法,从「身、受、心、法」着手,如实而又绵密的觉察自己的身心,照顾自己的身心。如实,就是如其事实,仔细、确实、诚实而不加粉饰;绵密,就是不分「行、住、坐、卧、眠、寤、语、默皆正知之」,时时刻刻地。
如实与绵密,是每一个修行者,都必须培养的特质,也是趣向解脱的必要方法,所以,有些经典说,四念处是趣向解脱的「唯一之道」,应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比较恰当。
能时时刻刻地觉察,就能够尽早地发觉问题(烦恼),相当于进入「四谛」中的第一谛──知苦。如果正见具足,觉察,就可以顺利地完成「四谛」的第二谛──看到问题的起因了。如果信念、毅力又强过习性的牵引,知道不对,立即舍离,那幺,烦恼就平息下来了,「四谛」的第三、第四谛也相继完成了。
132.有一道净众生,度忧畏,灭苦恼,断啼哭,得正法,谓四念处。过去、未来、现在如来、无所着、等正觉,亦断五盖、心秽、慧羸,立心正住于四念处,修七觉支,得觉无上正尽之觉。云何为四?
⑴观身如身念处:
行住坐卧,眠寤语默皆正知之。
生恶不善念,以善法念治断灭止,犹木工师,彼持墨绳,用□于木,则以利斧斫治令直。齿齿相着,舌逼上□,以心治心,治断灭止,犹二力士捉一羸人,处处旋捉,自在打锻。 念入息即知念入息,念出息即知念出息。入息长即知入息长,出息长即知出息长,入息短即知入息短,出息短即知出息短。觉一切身息入,觉一切身息出。觉止身行息入,觉止口行息出。
离生喜乐;定生喜乐;无喜生乐,渍身润泽,无处不遍。于此身中,以清净心无处不遍。
念光明想,善受善持忆所念,修光明心,心终不为□之所覆。
善受观相,善忆所念;从头至足,观见种种不净充满:我此身中有发、毛、爪、齿、肤、皮、肉、筋、骨、心、肾、肝、肺、大肠、小肠、脾、胃、粪、脑及脑根、泪、汗、涕、唾、脓、血、肪、髓、涎、痰、小便,犹如器盛若干种子,有目之士,悉见分明,谓稻、粟种、蔓菁、芥子。观身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观彼死尸,鸟啄狼食,火烧埋地,悉腐烂坏,骨锁在地,骨节解散,见已自比:今我身亦复如是,俱有此法,终不得离。
如是,观内身如身,观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
观身如身。
⑵观觉(受)如觉(受)念处:
觉乐觉时,便知觉乐觉、觉苦觉时,便知觉苦觉、觉不苦不乐觉时,便知不苦不乐觉。
觉乐身、苦身、不苦不乐身。
乐心、苦心、不苦不乐心。
乐食、苦食、不苦不乐食;乐无食、苦无食、不苦不乐无食。
乐欲、苦欲、不苦不乐欲;乐无欲觉、苦无欲觉、不苦不乐无欲觉时,便知觉不苦不乐无欲觉。
如是,观内觉如觉,观外觉如觉。立念在觉,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观觉如觉。
⑶观心如心念处:
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无欲心知无欲心如真;有恚、无恚;有疑、无疑;有秽污、无秽污;
有合、有散;有下、有高;有小、有大;修、不修;定、不定;
有不解脱心知不解脱心如真,有解脱心知解脱心如真。
如是,观内心如心,观外心如心。立念在心,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观心如心。
⑷观法如法念处:
眼缘色生内结,内实有结知内有结如真,内实无结知内无结如真。若未生内结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内结灭不复生者知如真,如是,耳、鼻、舌、身、意。是谓观法如法,谓六内处。
内实有欲知内有欲如真,内实无欲知无欲如真,若未生欲而生者知如真,若已生欲灭不复生者知如真,如是,镇恚、睡眠、掉悔、疑。是谓观法如法,谓五盖也。
内实有念觉支知有念觉支如真,内实无念觉支知无念觉支如真,如是,择法、精进、喜、息、定、舍。是谓观法如法,谓七觉支。
若有少少须臾顷,立心正住四念处者,彼朝行如是,暮必得升进。彼暮行如是,朝必得升进。(中·九八)(念处经)
※将专注力与念头,安住在或身体(身)、或觉受与情绪(受)、或心念(心),或观念(法)上面,随时随地,依着身、受、心、法,如实地觉察其变化,这就是经中所说的「观身如身」(或说「身身观念住」;「缘身观身」)、「观受如受」、「观心如心」、「观法如法」,也就是四念处的内容。
身的觉察,涵盖了所有的举止行动,以及所有与身体相关的生理现象,包括对自己的身体、当下的身体(内身);别人的身体、过去身体的反省(外身)观察。依经文,大略列举了十三种观察内容。这是在四种觉察中,比较具体而不抽象的,一般认为,初学者比较适合从这里开始下手学起。对身体的觉察,如果对象是呼吸(「内身」),那幺,就可以和出入息念(安那般那念)相结合;如果观想着身体内的各个器官(可以是运用假想观,观想自己身体的「内身」;可以是如实地观察死尸的「外身」;也可以是由观察死尸到观想自己身体的「内外身」),那幺,就可以和不净观相结合。
情绪与觉受的觉察,经中以苦、乐、不苦不乐三种感受,为主要的觉察对象。其中,「食」,依《杂·四八二》的解说,应该还是偏重于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味、身接触等五欲来说的。「受」的觉察,个人以为,这是修行上,很适切的下手处了。推测过去,也有佛弟子特别重视从观「受」下手的吧!请参考本《剪辑》第十五条。心念的觉察,经中说,要明白心里是否有欲念;是否动了怒气;是否迷惑犹豫;是否有龌龊的念头;是清醒还是散乱迷糊;是沮丧还是兴亢;心量是大是小;是精进还是懈怠于修行;是否在定中;是否解脱。
法,其涵盖的范围很广,也比较抽象,是与心念相对应而生灭的。也可以比较狭隘地理解为:是一个观念;一个价值观;一个想法;这是起心动念的源头,经中举了五盖,以及七觉支作说明。
法的觉察,涉及了烦恼发动的根源,对烦恼的彻底解决,具有关键性的地位。所以,在实务与技术上,法念处是特别必要以「正见」为基石的。四念处的修学,经中形容是一种早上学,到了傍晚就有效果的好方法,值得大家都来尝试。
133.云何为正身自重,一其心念,不顾声、色,摄持一切心法,住身念处?
如是,身身观念住,精勤方便,调伏世间贪忧;受;心;法法观念住,亦复如是。专心正念,护持油荨,自心随护,未曾至方。(杂·六三七)
※在一个有美色作歌舞表演的热闹场合里,被一个杀手,从背后拿刀押着,要求捧着一碗满满的油,走过这个人群。其间,只要稍有一点点油,从碗溢出,就会立即被杀而没命。在这种情形下,被威胁的人,必定会专心一意的注意着碗,注意着走路,再也不会被热闹的歌舞表演所吸引,而左顾右盼,分心失神了。
佛陀举这个例子,来说明四念处修习的要领,就是在下定决心,让自己的心念,能专注观察,不要受外界声色的干扰。
专注地觉察的目的是什幺呢?是为了「精勤方便,调伏世间贪忧」。如果四念处的修习,只学到了专注与觉察,而不能应用于对自己贪、镇、疑的淡化、烦恼的去除,那幺,还只是凡夫罢了(《杂·六三O》),还是无关于佛法,无关于解脱的。
134.云何修安那般那念,四念处满足?
如是,圣弟子入息念时,如入息念学,出息念时,如出息念学;若长、若短;
一切身行觉知入息念时,如入息念学,出息念时,如出息念学;
身行休息入息念时,如身行休息入息念学,身行休息出息念时,如身行休息出息念学。
圣弟子尔时,〖身身观念住〗,异于身者,彼亦如是随身比思惟。
若有时,圣弟子喜觉知;
乐觉知;
心行觉知;
心行息觉知入息念时,如心行息觉知入息念学,心行息觉知出息念时,如心行息觉知出息念学。
是圣弟子尔时,〖受受观念住〗,若复异受者,彼亦随受比思惟。
有时,圣弟子心觉知;
心悦;
心定;
心解脱觉知入息念时,如入息念学,心解脱出息念时,如心解脱觉知出息念学。
是圣弟子尔时,〖心心观念住〗,若有异心者,彼亦随心比思惟。
若圣弟子有时观无常;
断;
无欲;
灭。
是圣弟子尔时,〖法法观念住〗,异于法者,亦随法比思惟。(杂·八二二)
※如何在以呼吸作专注的训练中,完成四念处的观察呢?
首先,将注意力集中在呼吸上。集中的方法,在传统上,是以空气吸入我们身体的起始点──鼻孔口为觉察点,借着觉察空气在鼻孔口流动时,所产生的摩擦触觉,来收摄心念,达到专注的目的。当然,也可以小腹等,身体上其它随着呼吸律动的地方,为觉察点,再配合不错乱地数着呼吸,念头就系在呼吸上了。然后,清楚每一个:
①长呼吸;
②短呼吸;
③清楚每一次吐(吸)气时,身体的律动过程;
④清楚每一次吐(吸)气时,身体放松、舒缓(休息)程度。
以上这四个阶段,是以身体的觉察为主,由粗浅容易而细腻困难,属于四念处中的「身身观念住」。
此时,如果心中因为专注于呼吸而有:
①属于二禅境界的喜;
②或进入属于三禅境界的乐;
③或有其它的觉受(心行)产生;
④或所有觉受都已平息时,都要能清楚地察觉,了了分明。
以上这四个阶段,以觉受的觉察为主,是四念处中的「受受观念住」。不过,对刚学盘腿而坐的初学者来说,有可能会因为无法放松身体,而有苦(疼痛)的感受,如果是这样,那幺,就去清楚地察觉苦的感受吧!再进一层,觉察:
①心念;
②心念是在趋于欢悦;
③还是已经收摄、专注于一境,而入定;
④或是已经没有贪、镇、疑等念头的清净解脱。
以上这四个阶段,以心念的觉察为主,是四念处中的「心心观念住」。不过,对初学者来说,在数呼吸中,念头常常会随着随机冒出、或心中挂碍的主题飘离(杂念),而不自觉。如果是这样,察觉了念头的飘移,而将之拉回到数呼吸上,也算是学习中的「心心观念住」了。再进一层,去觉察心念后面法理的变化:
①观察无常;
②观察欲贪一层层地断除;
③息灭烦恼;
④舍离、寂灭。
以上这四个阶段,以法的觉察为主,是四念处中的「法法观念住」。初学者,常常会因为发觉专注力飘散了,而自责。此时,应当不要忽略了,去察觉这个自责,所对应的价值观吧!
以上,是在安那般那念的修习中,配合着四念处观察的修习。在每一念处中,都有四个层次,一共有十六个层次,《顺证理论》称之为「四门、十六种殊胜行相」(《大正·二九·六七五上》);《瑜伽师地论》称之为「十六胜行」(《大正·三十·四三二上》)。
135.何等为四念处集,四念处没?
食集则身集,食灭则身没。
触集则受集,触灭则受没。
名、色集则心集,名、色灭则心没。
忆念集则法集,忆念灭则法没。
随集、灭法观身、受、心、法住,则无所依住,于诸世间则无所取。(杂·六二三)
※在做「身、受、心、法」四念处的专注观察时,如果还能结合缘起法,观察、思惟这四个心念安住处的形成,以及消失的因缘,将会发现,它们都没有一个永恒的依住处。有了这样的体认,那幺,对世间的一切,就不会再想要执取什幺了。
食,指的是四食,请参考本《剪辑》第五三条经文。
触,是指根、尘、识三者具全后的认知,请参考本《剪辑》第一一四条经文。
心,经中说,是依于名色,与识缘名色意义相当,请参考本《剪辑》第一一八条经文。
法,泛指思想的对象,忆念一起来,法(忆念的内容)就随之而起,所以,法也可以泛说是各种观念与思潮了。
136.尊者阿那律语比丘言:若比丘诸漏已尽,所作已作,舍离重担,离诸有结,正智心善解脱,彼亦修四念处也。
所以者何?不得者得,不证者证,为现法乐住故。(杂·五四二)
※就是已解脱的圣者,也都还不离四念处的实践呢!
137.当作自洲而自依,当作法洲而法依,当作不异洲、不异依。
云何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身身观念处,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调伏世间贪忧;如是,外身;内外身;受;心;法法观念处,亦如是说。(杂·六五二)
※舍利弗去世了,阿难很伤心。佛陀因而以这段经文,来教导阿难。走在修行的路上,只能依靠自己对法的把握,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它(异),可以作为依靠的。而四念处的修习,就是这个可以依靠的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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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四念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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