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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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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阅读:《 大师读心经 》

30.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述记(2)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观有考察研究之义,如观念、观想、观慧,均在心上考察推究,不仅属于眼目作用也。本心上能照之智,照了一切,如灯光之普照,镜光之遍映是。

自者,自己;在者,常在;菩萨,即菩提萨埵之略。菩提译觉,萨埵译有情或人,合讲即观察自己常在而得觉悟之人也。所谓自己者何,外而山河国土,有情无情;内而身体形骸,五脏六腑,何一是我之自己?世人多谓身体为自己,试思组织身体之成分,不外地、水、火、风四大:骨肉爪发之坚质属地,汗血精液之湿性属水,流动属风,冷暖属火。四大和合而身生,四大分散而身灭,其所谓为自己者,果何在耶?夫真实的自己,无始无终、无生无灭、无往无来,即般若波罗蜜多之真实心,人人本有,非从外来,自己常常实在,自己常常不觉,正如贫子身藏如意宝珠而不自知,向人乞食,一旦经人道破,方始觉悟,即时取出作用,即时便成大富,不几笑曩日苦向外求之为多事乎!故能观到自己常在便是菩萨,不能观到便是凡夫。本经即观自在菩萨本自身所觉到修到者,向舍利子显示而普益群生也。观自在菩萨,又名观世音菩萨。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即由文字般若,起观照般若,而达实相般若,功行甚深之时也。

五蕴,又名五阴。蕴,积聚义;阴,覆蔽义。谓积聚身心,蔽覆本性也。一曰色,质碍义,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眼、耳、鼻、舌、身之五根皆是;并包括种种意义,无论显色形色,凡宇宙万有之物质现象均含在内──虚空亦在内,故曰色蕴。二曰受,领受义,有眼、耳、鼻、舌、身、意之受,意根之受,识藏之受。受有三:乐受、苦受、不乐不苦受也。三曰想,想相也,其范围更为广大。四曰行,行为也,有迁流不息义。五曰识,了别义,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之外,更有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也。又简单分为二法:色属色法--物质;受想行识属心法--精神,故色心二法,统括世间之物质精神有为生灭等法无有剩余。

照见五蕴皆空者,观自在菩萨当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其本心觉照周遍圆满,如日光照临,无幽不烛,无暗不破,凡世间一切有为虚妄及生灭不实之法,无不当下销沉,悉归空寂。但言空者,空其虚妄不实之相而已,一切法体,即如来藏真心,无可空故。苦厄者,生死烦恼也。依五蕴虚妄,而有种种生死烦恼,今所依之五蕴既空,则一切苦厄无不度脱。此观自在菩萨自身证明之理,而结经人特表而出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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