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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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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阅读:《 密乘一品一论讲略 》

《金刚顶宗发菩提心论》讲略(1)

顾净缘
              前言
  《金刚顶宗发菩提心论》乃《金刚顶瑜伽中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论》之简名。唐不空三藏译,凡一卷。昔人称此论为“秘藏之精要,两部之肝心”。《大日经住心品》三句义,首句即“菩提心为因”。凡入密者,首要修学此论,发菩提心。
  本讲略为二学园掌法、金刚上师顾净缘大阿阇黎在瑜伽学会亲讲亲写,曾刊于《威音》佛刊。现重新录出,以供入密者修学。缘师在日本东密醍醐流三宝院受金胎两部传法灌顶,法号正明,故署名金刚乘人正明。
                                     传法弟子吴信如谨识


《金刚顶宗发菩提心论》讲略
                        金刚乘人 正明
  讲曰:国内密教,近有复兴之势,惟新学事修粗具,多未善安心;而未入密者,又时于“即身义”等,作牵附之谈。此非切实讲明教相,不足以启正信端行本,故前略讲《大日经住心品》竟,今复为此《金刚顶宗(金刚顶宗:即密宗。)发菩提心论》之讲略。
  昔人称此论为“秘藏之精要,两部之肝心”,可以概见此论在真言乘中之地位。凡真言乘人,欲得正安心者,莫不首从此论悉心探求。然此论本文,自昔难读,作者谁何,亦有多说,三心(因、要、究竟)次第,似不同于胎藏,诸教不书,随文复成异解。而关于本论之著述,在中国惟有“遍满”之略记,国内久佚,承传莫考。在日本则自弘法兴教以下,或为秘释,或为义记,除时人浅说者外,其有名著述凡数十种,有自三摩地段释成金刚顶部者,有自?九梵字题“释成两部不二者。台密诸贤,亦有发挥。通人自见其融即,新学不免于迷惑矣。今仍依前讲《住心品》例,于诸说中,自有决择,力避支蔓,顺释论文,惟愿同学,既得正解,自能出入诸家、融会两部也。
  本论具题《金刚顶瑜伽中发阿耨多三藐三菩提心论》,亦名《瑜伽总持教门说菩提心观行修持义》。初题正明金刚顶宗,次题并明大日经教也。
  “金刚顶瑜伽中”者,示所依本经也,金刚顶部是正所依故。世间金刚,有三种义:
  一、不可坏,二、宝中之宝,三、战具中胜。
  今取以为喻:不可坏者,实相中道,不可变易也;宝中之宝者,实相中道,具恒沙功德也;战具中胜者,第一义空,破除一切烦恼,无敌对也。是即阿字三义,是即三密功德之力,是即一切有情于如来藏中备具三种身口意之金刚,亦即佛、莲、金三部之诸尊也。
  “顶”者,如人之身,顶最为胜,喻此金刚教法,最尊无上也。“瑜伽”此云相应,显教中亦有此称,惟在无明分位,今金刚乘所云瑜伽者,因定立名,不二至极之谓,论中有云:是三摩地法,于诸教中,阙而不书”,当知此金刚顶之瑜伽,乃即身成佛义中不共之谈也。本论所明菩提心,为自金刚顶瑜伽中发,故云“金刚顶瑜伽中”。
  “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发”有三义:一、发起义,二、开发义,三、当体是发义。“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新译“无上正等正觉”,此有浅略、深秘二释:浅略者,“菩提”是当得之果,“心”是今发之因,以求菩提之心故名“菩提心”,是依主释(依主释:梵语对复合词解释方法之一,即复合词(如:中国人)前一节(中国)对后一节(人)有限定作用,称为“依主释”。),诸教之常谈也;学秘者,云何菩提?谓实知自心,以菩提即心故名“菩提心”,是持业释(持业释:指复合词前一节对后一切是等位。),如《大日经》所谈也。是则显教以始觉修生故,以凡夫第六识为能求心,以厌生死苦,求涅槃乐,为菩提心也。真言乘人以本觉本有故,以东方第八识为能求心,以如实知自心本佛为第九菩提心也。又菩提心体,显教译譬莲花,密教正译莲花体。譬莲花者,局于虑知之心;莲花体者,实指肉团八叶九尊塔院身成佛,大义圆显。故金刚乘人,当知如是菩提之心,实自金刚顶瑜伽中发,亦即当如是说云“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以上讲初题竟)
  “瑜伽总持教门”者,胎藏名毗卢遮那总持陀罗尼门。“瑜伽”如前释。“总持”谓一字中总持无量法门,及一音中总持无量理趣,胎藏为地曼荼罗,地有万法出生总持之久,故曰“瑜伽总持教门”。
  “说菩提心观行修持义”者,“观行”如论中所说胜义、行愿是,“修持”如论中所说三摩地是。本论自瑜伽总持教门,为此菩提心三段(胜义、行愿、三摩地)之说明,故曰“说菩提观行修持义”。
  (以上讲次题竟)
  古释两题,谓初题金刚,次题胎藏。后人以金刚亦有总持名,不尽遵用,惟用初题发心,次题修行之说。初题“发菩提心”,是发心也;次题“观行修持”,是修行也。
  真言宗之五转成佛:一者发心,二者修行,三者菩提,四者涅槃,五者方便。发心者因,修行者行,菩提者证,涅槃者入,四字全收,即方便体。今论二题,唯因与行,因、行皆是因,证、入皆是果,举摄果故,当知本论实具说五转成佛也。又初师金刚顶部是金,次题瑜伽总持教门者为胎藏是莲,观等候和持者为苏悉地是佛,此复合二题而为佛、莲、金三部之说也。又金刚顶者智,瑜伽教者理,观行修持者事,是又合二题为理、智、事之三点即法身、般若、解脱之三德秘藏也。详此二题,宜知真言乘事相教相之大纲大宗,具说于本论矣。
  (以上合讲二题竟)
  本论著者,通常谓是龙猛菩萨。本论译者,通常谓是不空三藏。然有异说,亦应略知之。其说论主非龙猛者,原因甚多:
  一、谓《贞元拾遗录》云“此论不空三藏集”,故知非龙猛造;
  二、(本)论初之“大阿阇黎言”,不可指佛菩萨,故知非龙猛造;
  三、(本)论中引用《大日经疏》文,不可以印度菩萨,引用后世中土之作,故知非龙猛造;
  四、(本)论中引用《大毗卢遮那经》供养次第法,此次第法为无畏三藏在北天竺金粟王塔下所感得,不可以祖师引用后世感得之文,故知非龙猛造。
  然此四端,亦有解说:
  一、《贞元目录》中《初阙拾遗录》第五载:《金刚顶瑜伽中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论》一卷,代宗朝三藏沙门大广智不空译。又依目录断此论为不空集者智证大师,而智证于他处亦称此论为龙猛造,是第一说无凭难用也,故知本论为龙猛造。
  二、《大日经疏》称金刚萨埵大阿阇黎乃至毗卢遮那大阿阇黎,经见之事,何言大阿阇黎不可指佛菩萨也,故知本论为龙猛造。
  三、《大日经疏文》一段,是后人抄写,误入正文,唐本略记,分明冠以“注曰”二字为明证也,故知本论为龙猛造。
  四、龙猛感得要略念育经与无畏感得供养次第法,实为同本,不空三藏译龙猛所引要略经文,以义用供养次第法,盖以无相违也,故知本论为龙猛造。
  由前之说,既疑本论非龙猛造,自不许为不空所译,故疑为不空所集之外,更有以为不空以后之人所作为也。由后之说,四疑皆释,故通常仍以本论为龙猛菩萨造,不空三藏奉诏译。
  本论入文料简有四:
  一、总标
      自大阿阇黎云
      至三者三摩地
  二、行愿
      自初行愿者
      至方便引进
  三、胜义
      自二胜义者至妙用无穷其次自所以
      十方诸佛至为究竟是合行胜引证也
  四、三摩地
       自第三言三
       摩地至卷终
  上之四段,若判三分,则有多说:或以总标为序分,余三段为正宗分,每段终之结叹为流通分;或以四段悉正宗分,无序分流通,东密多用后说也。若以悉为正宗分,则又有广释略释之说:从初至“阙而不书”为略释,以下为广释。广释之三段,有借三谛配说者,行愿出假,胜义入空,三摩地中道观也。有配三密为说者,或行愿口密,胜义意密,三摩地身密,或三各自具三密,或行愿胜义三摩地,如次为身口意三密也。若复以字印开显,微妙难穷,且涉事修,非今能详矣。如是略讲题目,今且顺释论文:
  大阿阇黎云:若有上根上智之人,不乐外道二乘法,有大度量,勇锐无惑者,宜修佛乘。
  讲曰:总标段中,凡有四节:
  一、劝修化乘
  二、发菩提心
  三、即身成佛
  四、总标心相
  此为总标中之第一节,劝修佛乘也。佛法只有小乘大乘之阶段,中土有所谓一乘者,实即大乘也。惟显教大乘,未谈即身成佛义,今所劝修(佛乘)者,即身成佛三密瑜伽之大乘也。《大日经》于“超越三劫瑜伽行”文中,正说真言乘法,谓为“出过声闻辟支佛地”,与此节所谓“不乐外道二乘法者宜修佛乘”,义成一贯,学者自此劝修佛乘以下,至总标之末,所谓“惟真言法中即身成佛故”,又“是故说三摩地法于诸教中阙而不书”诸文,当再三致意,一论之总要在是,即金刚乘之总要亦在是也。
  [释大阿阇黎云]
  “阿阇黎”翻为正行。《具缘品》释云:若于此曼荼罗种种支分及一切诸尊真言手印观行皆悉通达得传教灌顶,是名阿阇黎;若度违顺八心证寂然界,是名阿阇黎;若已心王自在觉自心本不生,名阿阇黎;若生极无自性心得入如上曼荼罗海会,名阿阇黎,从此复有十重深行,乃至于解三密人中最为上首,如金刚萨埵是名阿阇黎。复次,毗卢遮那是名阿阇黎。
  本论为龙树菩萨造,其所称之大阿阇黎,指属何人,古人多说,惟有二久,遵用最广:一者法尔义,谓通指四种法身(四种法身:密教将大日如来之法身分为自性法身、受用法身、变化法身、等流法身等四种。略称四种身、四身。)也;二者金刚萨埵,谓龙树亲承萨埵也。
  [释若有上根上智之人至宜修佛乘]
  佛乘者,指此即身成佛之秘密乘也。《大日经》云:“我今正开演,为彼大乘器。”故知此秘密乘正被上根上智之机,虽亦旁被小机,然只在未第六神通乘(神通乘:即指密教,秘密第六。)前,可分(上中下)三根,若论此教,常是速疾神通乘耳。或又有引《大日经》文以为疑者,经云:“我成最正觉,究竟如虚空,凡愚所不知,邪妄执境界,时方相貌等,乐欲无明覆,度脱彼等故,随顺方便说。”似此真言乘为凡愚方便说。凡者凡夫,愚者二乘。今论谓“不乐外道二乘”者所宜修,虽尊密乘,而于经文若有出入矣。解者曰:不然!经所谓为劣慧众生随顺说是法者,为未来劣慧众生,不知内证,唯爱自身,除灾求福,佛以此示与彼众生,即于此门引入佛道,故说时方立坛修法等事耳。《大日经》又云:“若到修行地,授不思议果,不共声闻缘觉,亦不普为一切众生,”当知本论所谓不乐外道二乘者宜修,正合经文也。
  “有大度量”者,有大智慧方便之义;“勇锐”者,精进猛利之义;“无惑”者,于佛乘而无疑惑也。
  当发如是心:我今志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求余果。誓心决定故,魔宫震动,十方诸佛,皆悉证知,常在人天,受胜快乐,所生之处,忆持不忘。
  讲曰:此为总标中之第二节,发菩提心也。中亦有二:自“当发如是心”至“不求余果”,是约法发心也。自“誓心决定”以下,是发心功用也。
  [释当发如是心到不求余果]
  今以四种释,释菩提心:
  一、浅略释:若《起信论》等所说发起妄心求菩提故名菩提心者,是浅略释,以妄求真故。
  二、深秘释:若《金刚顶》所说一切有情本有普贤大菩提心一切如来大菩提心,又若《大日经》所说众生自心实相即是菩提,无量功德皆悉成就者,是深秘释,彼修性本有故。
  三、秘中深秘释:若《大日经》以阿字为地轮方坛名菩提心,又若《金刚顶》上下十峰五智金刚及心月轮名菩提心者,是秘中深秘释,色心一体故。
  四、秘秘中深秘释:若《十地经》云“法性本寂随缘转,由此妙慧向十地”,此则真如不变,故虽恒寂灭而真如随缘,故染净缘起者,是秘秘中深秘释,寂照一如故。
  此四种中,(一)自第六意识,分别善恶,厌恶求善,故以厌求妄心为菩提心体。(二)以第九净心即是一切智智,故以自性净心为菩提心体。(三)以大、三、法、羯四曼荼罗中,各有大菩提心相貌,且如五大曼荼罗中,地大金色方坛为菩提心;三昧耶曼荼罗中,五股金刚为菩提心;不曼荼罗中,最初阿字及一切字阿字转为菩提心;羯磨曼荼罗中,东方阿閦、东南普贤为菩提心,是胎藏久,如《金刚顶摄真实经》,东方青色故,金刚部青色为菩提心,又如《略出经》明净月轮为菩提心、噁字为菩提心、东方阿閦及四菩萨为菩提心等。(四)以真如法性为菩提心体。今论所谓“我今志求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求余果”者,即谓当如是发心也。
  [释誓心坚定故至忆持不忘]
  《具缘释》云:发菩提心者,谓生决定誓愿,一向志求一切智智,必当普度法界众生,故云,誓心坚定故。“魔宫震动”者,深秘释云:自无始无明住诸惑中而得自在,曾无倾动,号之四魔宫。今发净菩提心,无明忽动转故云魔宫震动也。“十方诸佛皆悉证知”者,深秘释云:此即唯佛与佛之境界也。“常在人天”者,深秘释云:人天断无明之义,真言发心之人,即生入初住,次第增进,是云“常在人天受胜快乐”也。“所生之处忆持不忘”者,深秘释云:十六大菩萨生间住坚固菩萨心义也。
  若愿成瑜伽中诸菩萨身者,亦名发菩提心。何者?为次诸尊,皆同大毗卢遮那佛身。如人贪名官者,发求名官心,修理名官行;若贪财宝者,发求财宝心,作经营财物行;凡人欲为善之与恶,皆先标其心而后成其志,所以求菩提者,发菩提心,修菩提行。
  讲曰:此为总标中之第三节,即身成佛也。中复有三:自“愿成瑜伽中诸菩萨身者”到“皆同大毗卢遮那佛身”,是正说即身成佛也;自“如人贪名官者”至“皆先标其心而后成其志”,是设喻即身成佛之道唯在发菩提心也;自“所以求菩提者”至“修菩提行了”,是结合法喻以说明也。
  [释愿成瑜伽中诸菩萨者至皆同大毗卢遮那佛身]
  此乃约人发心而言。上文付中台大日出之,今以五部(五部:指密教密教金刚界曼荼罗中灾害诸尊分为五部,即:佛部、金刚部、宝部、莲花部、羯磨部。)心心数诸尊之发相,令同心王大日,故云“愿成瑜伽中诸菩萨身者,亦名发菩提心”也。又《大日经久释》云:三种曼荼罗所示种种类形,皆是如来一种法门身,是故悉名为佛。又云:三重曼荼罗中,五位三昧皆是毗卢遮那秘密加持,其与相应者,皆可一生成佛,何有浅深之殊!又《礼忏》云如上三十七尊,并是法(身)佛现证菩提内眷属,常住三世平等毗卢遮那互体。故今论云:“为次诸尊,皆同毗卢遮那佛身”也。
  [释如人贪名官者至皆先标其心而后成其志]
  即身成佛,全在发心修行。今取三事,以喻本论三门:一者“名官”,喻胜义心,胜义舍劣得胜为行相也;二者“财宝”,喻行愿心,以种种法宝授与众生故也;三者“善恶”,喻三摩地,三摩地以善恶不二、凡圣一际为宗旨故也。古来于此三喻,重重解说,立有多义。若依总别而言,名官财宝是别,善恶是总,亦正喻胜义行愿是别,三摩地是总。于总喻中,结言发心为先,如《义释》云菩提心最是万行之初,故云“皆先标其心而后成其志”也。
  [释所以求菩提者发菩提心修菩提行]
  上明譬喻,此明说法也。“发菩提心”者,白净信也。“修菩提行”者,次下胜义等三门也(胜义、行愿、三摩也)。发白净信心,修三摩地法,乘神通车,速证无尽庄严金刚界身,是即即身成佛之道也。
  既发如是心已,须知菩提心之行相。其行相者,三门分别。诸佛菩萨,昔在因地,发是心已,胜义、行愿、三摩地为戒,乃至成佛,无时暂忘。惟真言法中,即身成佛故,是说三摩地法,于诸教中,阙而不书,一者行愿,二者胜义,三者三摩地。
  讲曰:此总标中之第四段,总标心相也。中复有三:自“既发如是心已”至“其行相者三门分别”,略举行相三门也;自“诸佛菩萨昔在因地”至“无时暂忘”,明戒为根本也;自“惟真言法中即身成佛故”至“三者三摩地”,明此为诸教不共之法也。
  [释既发如是心已至其行相者三门分别]
  此说菩提心行相,略举三门数目,下文乃详出三门名字。惟“胜义、行愿、三摩地为戒”句,首出胜义,次出行愿,与“于诸教中阙而不书”句下,“一者行愿,二者胜义”,次序两有不同。解者曰:首出胜义,依胎藏因、根、究竟之次第也;一者行愿,依浅深次第也。
  [释诸佛菩萨昔在因地至无时暂忘]
  《金刚顶》云“不于久现证”,本论下文,亦云“不起于座三昧耶现前”,此秘密乘发心即到之谈也。今云“诸佛菩萨昔在因地”者,密教即身成佛,非无因义,如本论下文所谓“十六生成佛”是也。戒有清凉、调伏二义。三种菩提心中,此二义具足,故云“胜义、行愿、三摩地为戒”。此戒不同声闻净戒之一期寿尽戒亦随忘,此戒世出世生处,恒与俱生,不假受持,常无失犯,故云“乃至成佛无时暂忘”。
  [释惟真言法中即身成佛故至三者三摩地]
  此段论文,多本不同,今依常用者为释。真言乘最尊胜处,即在初心凡夫,今生始发三种菩提心,此肉身即得大日如来佛位,是与他乘不共之谈,故云“惟真言示中即身成佛故”。然法华龙女(法华龙女:指八岁龙女由于受持《法华经》之功德而即身成佛。),速疾成道,处胎魔梵,现身成佛,似非无即身之义,惟彼为分证(分证:谓初地以上菩萨次第修行,断除一部分烦恼而证悟部分这中道。),非为究竟。又彼为多劫修持,遇一乘而顿显,亦非此三摩地法,速修疾证也,故曰“是说三摩地法于诸教中阙而不书”。此三摩地法,即两部之大法,统在密五相(五相:即五相成身观。)之妙行、三部五部之秘观而言,亦即行愿、胜义、三摩地之总称,于此法中,详开行相:“一者行愿,二者胜义,三者三摩地”,下文详说。
  初行愿者,为修习之人,常怀如是心:我当利益安乐无余有情界,观十方含识,犹如已身。
  讲曰:上文总标竟,今讲行愿段。中分三节:
  一、总说行愿纲领在利益安乐
  二、详说利益
  三、详说安乐
  此行愿段之一也。中复中二:所谓“我当利益安乐无余有情界”者,示行愿之方便也;所谓“观十方含识犹如已身”者,示同体悲为行愿之本心也。下文详说利益及安乐,“利益”者拔苦,“安乐‘者与乐也。
  [释初行愿初行愿者为修习之人常怀如是心]
  “初行愿”者,如人行远,自见种种境界,行者修习瑜伽,自证无上胜义。本论次明胜义,故“初行愿”也。《大日经》、《金刚顶》等亦以五大愿、十度等一切万行为行愿,然此教菩萨,直以真言为门心具万行,故此修习之人,正指修习三密于此生满足地波罗蜜之真言乘人也。“常情如是心”者,外道二乘,不起此心,大乘人虽起此心,未是瑜伽修行也。
  [释我当利益安乐无余有情界]
  “利益安乐”,下文详说。常教佛菩萨摄化,初地菩萨摄百佛世界,二地菩萨度千佛世界,如是依位次浅深,明化度广狭。今论谓“利益安乐无余有情界”,是不共之谈也。古有三重释义:
  第一重:真言行人最初发愿位,欲度无余界,正经事作化度之时,随自分各各可度之也。
  第二重:真言行人正经事度时,一切有情不论机缘来否,皆济度之。盖以三密不思议加持,恣本尊之威力,广济度于无尽也。此约佛力论度众生义。
  第三重:此则约行者自力论度众生义,谓前义犹见生佛不同迷悟差异,故假佛力度无余界,今则最初发心行者,直安住本初心地,不假修行,不依他力,轮圆万德,无所阙减,故虽初心行人以善住此理故,亦无一众生不度之也。
  [释观十方含识犹如已身]
  心依色中,名为“含识”。“观十方今识犹如已身”者,是即同体之大悲心也。古有理同体、事同体之说,事同体者,如《金刚顶经》云:同一莲花,同一圆光(圆光:放自佛菩萨顶上之圆轮光明。)体不异故。理同体者,如《释论》云:由明了知一切众生平等平等,唯一真如无有差别,众生身命及我身命,一昧一相不相离故。
  本宗实义,约六大四曼而示事理同体:一切众生,色心实相,常是毗卢遮那平等智身,故自他六大,无碍圆融,犹如已身,是理同体也;又四曼不离,自他无二,犹如已身,是事同体也。真言行人,大悲行愿,应作如是观。
  所言利益者,为劝发一切有情,悉令安住无上菩提,终不以二乘之法,而令得度。今真言行人,应知一切有情,皆含如来藏性,皆堪任安住无上菩提,是故不以二乘之法,而令得度。故《华严经》云:“无一众生而不具足真如智慧,但以妄想颠倒执著而不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无碍智,即得现前。”
  讲曰:此行愿段之二,详说利益也。中复有三:一、悉令安住无上菩提;二、知皆含如来藏性故;三、引经证成。
  [释所言利益者至终不以二乘之法而令得度]
  真言行者,发行愿菩提心,利益众生,劝发一切有情,悉令安住无上菩提,不以二乘之法而令得度。然众生根性不同,欣乐有异,亦得以二乘之法,方便劝进,终当令发无上菩提,故曰“终不以二乘之法而令得度”也。
  [释今真言行人至而令得度]
  所以“劝发一切有情悉令安住无上菩提”者,真言行人,知一切有情,皆含如来藏性也。“如来藏性”,即本觉具如之佛性,亦即众生所具之佛性,为烦恼阴覆之时,名如来藏性,至出离烦恼时,即是法身。众生既同具此性,故“皆堪任安住无上菩提,是故不以二乘之法而令得度”也。
  [释故《华严经》云至即得现前]
  此引《华严经》文,证成以下二节文字。“无一众生而不具真如智慧”者,众生身中有理与行之二佛性,“真如”为理佛性也,“智慧”为行佛性也。“但以妄想颠倒执著而不证得”者,“妄想”是一切烦恼根本,即根本无明是;“颠倒”者所知障,即法执烦恼是;”执著“者烦恼障,即我执烦恼是。众生虽具真如智慧而不证得者,以有妄想颠倒执著故,而妄想是一切烦恼根本,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则得现前。“一切智”者,始觉(始觉:指经过后天发心修行,断破无明,而觉知先天之心源,称为始觉。)智也;“自然智”者;本觉(本觉:指本有之觉性,本来清净之觉体,称为本觉。)智也:“无碍智”始本无二、德体无碍之智也。经文全同《八十华严》第五十一《如来出现品》。
  所言安乐者,谓行人既知一切众生毕竟成佛,故不敢轻慢。又于大悲门中尤宜拯救,随众生愿而给付之,乃至身命而不吝惜,令其安存,使令悦乐。既亲近已,信任师言,因其相新亦可教导。众生愚朦不可强度,真言行者方便引进。
  讲曰:此行愿段之三,详说安乐也。中复有二:一、随愿给与,为不敢轻慢众生故,又为大悲门中尤宜拯救故;二、方便引进,真言法门,广摄群机也。
  [释所言安乐者至故不敢轻慢]
  一切众生,悉有佛性,虽有迟速,毕竟成佛,如《法华》不轻菩萨礼四众云:我深敬汝等不敢轻慢,所以者何?汝等皆行菩萨道,当得作佛。又如《理趣释》云:一切外道诸天,悉具如来藏,是未来佛,真言行人知此,故不敢轻慢。
  [释又于大悲门中至而不吝惜]
  真言行者,既审同体之义,故于大悲门中,无人无我,“随众生愿而给付之,乃至身命而不吝惜”。或问显教难行道,故舍身命,密教即身成佛,何身命可舍?解者曰:如《千手仪轨》云:入大曼荼罗受灌顶,住胜解行地舍身命财者是也。
  [释令其安存使令悦乐至方便引进]
  古以显密四摄法,配释此节论文:
  令其安存使令悦乐——布施———钩
  既亲近已信任师言——爱语——索
  因其相亲亦可教导——利行——缫
  众生愚朦不可强度——同事——铃
  总上四法云:“真言行者,方便引进”。真言之身印、瑜伽等,能令行人,成大利益,入于佛位,是方便引进也。
  二胜义者,观一切法无自性。
  云何无自性?谓凡夫执著名闻利养资生之具,务以安身,恣行三毒五欲。真言行人,诚可厌恶,诚可弃捐。
  又诸外道等,恋其身命,或助以药物,得仙宫住寿;或复生天,以为究竟。真言行人,应观彼等,业力若尽,未离三界,烦恼尚存,宿殃未殄,恶念旋起,当彼之时,沉沦苦海,难可出离。当知外道之法,亦同幻梦阳焰也。
  又二乘之人,声闻执四谛法,缘觉执十二因缘,知四大五阴,毕竟磨灭,深起厌离,破众生执,劝修本法,剋证其果,趣本涅槃,已为究竟。真言行者,当观二乘之人,虽破人执,犹有法执,但净意识,不知其他,久久成果位,以灰身灭智,趣其涅槃,如大虚空,湛然常寂。有定性(定性:有情之种性共有五种分别:即声闻乘定性、缘觉乘定性、菩萨乘定性、不定种性、无种性。凡于三乘中各具有唯一种子的众生,即称定性。又具有二种或三种种子的众生,称为不定种性。不具三乘无漏种子,仅具人、天有漏种子者,称为无种性。)者,难可发生,要待劫限等满,方乃发生;若不定性者,无论劫限,岂缘便回心向大,从化城起,以超三界,谓宿信佛故,乃蒙诸佛菩萨加持力,以方便力,遂发大心,乃从初十信下,遍历诸位,经三无数动,难行苦行,然得成佛。既知声闻缘觉智慧狭劣,亦不可乐。
  又有众生发大乘心,行菩萨行,于诸法门无不遍修,复经三阿僧祇劫,修六度万行,皆悉具足,然证佛果,久远而成。斯由所习法教,致有次第。今真言行人,如前观已,复发利益安乐无余众生界一切众生心,以大悲决定永超外道二乘境界,复修瑜伽胜上法人,能从凡人佛位者,亦超十地菩萨境界。
  讲曰:胜义段中有三章:
  初、观一切法无自性,以相说也。
  二、深知一切法无自性,以旨陈也。弘法大师,依此二章,立“十住心”。于初章中,立六种住心,第六为相宗,相说之极也。于次章中,立四种住心,九、八、七依文倒列,第十为秘密庄严心也。
  三、合论行愿、胜义二种菩提心。今初观一切法无自性章,中复有五:(一)总说,(二)凡夫与真言行人对说,(三)外道与真言行人对说,(四)二乘与真言行人对说,(五)大乘与真言行人对说。
  [释二胜义者观一切法无自性]
  胜义心亦名深般若心,以智慧为体,此心观念凡夫、外道、二乘等种种住心,一一弃舍。舍劣得胜,故名曰“胜”;又以诸乘为所缘境界,舍其下劣,叶其道理,故名曰“义”。“一切法无自性”者,如《大日经》云:“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彼法少分无有可得”,又云“虚空相是菩提,无知解者亦无开晓,何以故?菩提无相故,秘密主,诸法无相谓虚空相”等是也。
  [释云何无自性谓凡夫执著至诚可弃捐]
  “凡夫”正译,应云异生,由无明故,从业受报,不得自在,堕于种种趣中,色心像类,各自差别,故曰异生。“三毒”者,贪、瞋、痴,能害法身慧命,故名毒也。“五欲”者,色、声、香、味、触也。“真言行人诚可厌恶诚可弃捐”者,以此等众生,体无自性,妄自执著,轮回生死,不得自在,行人厌弃其执,然非厌弃其人不引导也,如维摩诘云但除其执不除其法。故真言行人,于第三重曼陀罗中,五乘三密,自在修行,盖外凡不达心源,真言开心实相也。
  [释又诸外道等恋其身命至亦同幻梦阳焰也]
  《百论》云:九十六(外)道并不能得诸法实相。又《转字轮品》释云:凡一切了内证秘密法者,皆是外道也。外道不观一切法无自性,故“恋其生命,或助以药物”者,如《智论》所说服四种药是。“得仙宫住寿”者,如《首楞严经》所说十种仙是。“或复生天以为究竟”者,如《心地观经》所云“或有菩萨以无色界而为恐怖:三界之中,最为寂静,犹如涅槃,有情妄执而究竟,劫尽命终,堕地狱故”者是也。真言行人,应观彼等,“亦同幻梦阳焰”者,如《心地观经》云:无想诸天八万岁,福尽还归诸恶道,犹如梦幻与泡影,亦如朝露及电光。故知外道诸法,虚妄不实也。
  [释又二乘之人声闻执四谛缘觉执十二因缘至亦不可乐]
  “声闻”者闻四谛声教而得悟真道。“缘觉”者具正梵间应云“彼罗地泄迦佛陀”,译为缘一觉,以观因缘一隅而得悟也。“四谛”谓苦、集、灭、道。“十二因缘”谓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人、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也。“四大”者谓地、水、火、风。“五阴”者谓色、受、想、行、识。“本法”者即四谛、十二因缘。“本涅槃”者谓有余无余二涅槃也。
  真言行者,观二乘之人,有得有失:破人执,净意识,趣其涅槃,湛然常寂,是其得也;犹有法执,不知其他,是其失也。所谓“不知其他”者,或云不知七、八二识,或云不知利他也。二乘之人,定不定性,久远方成佛道,故“知声闻缘觉智慧狭劣,亦不可乐”也。
  又定性成佛,各宗不同,小乘萨婆多(萨婆多:一切有部。)及法相宗云华竟无性、定性二乘终不成佛,小乘分别部及三论宗云五种性人皆得成佛,天台宗云藏通二教说五种性有成不成、别圆二教说五种性皆同作佛唯有历劫及不历之别,今真言宗如《大日经义释》云释迦入宝处三昧救度定性一阐提等,故定性亦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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