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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阅读:《 中国艺术与文化(插图修订版) 》

村落社会(1)

至约公元前5000年,中国很多大区域已出现发达的村落社会。本书从新石器时代晚期(约公元前5000—2000年)讲起,并且关注石头和泥土这两种来源丰富的材料的制造。这些话题呈现了所谓“中华”文明的艺术根源。一些现代中国考古学者将如此广大地理范围内的所有考古文化都视为“中华”。或许更确切地说,有些文化对其后的中华文明贡献深远,而有些则影响甚微。我们还应记住我们现在比以往的人们更了解远古;实际上,本书前几章谈到的一些文化可能不为其后的人们所知。事实证明,想当然地以为早先发生的事情都塑造了广义的中华文明是不对的。

有关这段约3000年间的知识来自实物遗存及各种推断。正如遗存中的断裂使一些问题难以调查,过于确定的推断会让我们的讨论偏执一隅而有失全面。下面许多陈述必然是推测性的,很多来自类比,从有关古代和当代社会中人类行为和生产的更确切的知识中得来。推测和类比不是必由的,可以从相关材料中找到很多不同模式,所以我们对这段史前文明的阐释必然是不确定的,并将不断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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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村落社会

考古学家用“新石器”一词称谓磨制石质工具的考古文化。这种工具的规则形状和光滑表面易于辨识。事实上,安特生最初由于磨制石斧(J. G. Andersson)①于1912年调查因仰韶或“彩陶”文化而得名的仰韶遗址。打制的石器与磨制的不同,形状、边缘和表面反映出被石锤击打或从一点受力(如旧石器时代)。在欧洲考古史中以技术标准划分社会类型标志着重要的观念进步,然而,这些语汇并未告诉我们人类群体实际如何生活。石器制造本身并不能显示社会构成或经济组织。

如同世界其他地方,在中国,磨制工具的出现蕴含于可从最后一个冰期后的考古遗存中离析出来的更广阔的相互关联的变化之中。这些变化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包括定居生活,人们建造半永久性房屋构成的村落。为弥补采集和狩猎的不足,村民以种植和家畜作为食物来源。窖藏、盛食物的器皿、加工粮食的石器(如石磨)、垃圾坑中的动物骨头(包括种类和数量)证明了饮食的变化。这些变化往往包含制陶,一般来说是此类遗址中最丰富的人工制品。

合而言之,这些变化显示出比家族更大的社会机体。这种区域社会包含若干血缘群体,人们发现群居和分享资源及人力以从事如农耕防御等活动的好处。至迟到公元前5000年,华北土地上已有许多拥有数百人口的村落。这些村落可能居住一段时间后被废弃,而后或许又被重新利用。断续的居住或许反映出这些族群的不稳定性;如若他们采用不可持续的耕作方式,也会导致可耕土地的迅速耗尽。本章讲述的大多数对象(除了良渚玉器和龙山“蛋壳”陶器)来自区域社会的村落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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