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神观念孕育和发端的社会背景
吐蕃第一代藏王聂墀赞普时代(大约在公元前360年),藏族社会进入了小帮统治时期。此时,青藏高原上先后出现了“十二小邦”、“四十小邦”。每一小邦各有自己的王和大臣,分布在青藏高原的年楚河、拉萨河、尼洋河流域及藏北唐古拉山一带,形成了割据统治的局面。当这些小邦处在占山为王、兵戎相见、弱肉强食、互相火并之时,其中的雅隆悉补野部落中出现了智勇兼备的聂墀赞普,在他的带领下征服了周围的村落和部落,最后统一了吐蕃诸部落。聂墀赞普被推为这个部落联盟的首领。由于他“做了所有这些地区的首领”,所以号称“悉补野赞普”,开始了子孙世袭赞普称号的历史,从此到公元七世纪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一共传了三十三代,开创了藏族史上世袭的以家天下为特征的宗族统治。
(二)天神观念的产生和发展
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苯教也随着雅隆悉补野部落不断战胜、兼并、统治其他部落,部落政权逐渐集中、强化、巩固,赞普便从一个小的村落或部落的首领成为大的社群或族群的具有最高权威的统一的氏族贵族专制政权的首领。正如藏史记载,此时在青藏高原总共有十七个部落,在这些部落之间以雅隆部落的“鹘提悉补野之位势莫敌,最为崇高”(19)。这一现实反映到宗教上,便在多神之上出现了百神之长,叫作天神,它是为了维护部落联盟首领——赞普的权威而发展起来的宗教意识形态,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韦伯认为,人的思想是渐趋理性的,天神观念的提出便是摆脱巫术和迷信的力量,向理智化、理性化转化的重要标志。藏文史籍中关于“天神”观念的记载很多,《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中说:聂墀赞普是“天神之子作人间之王”(20)。拉萨《唐蕃会盟碑》中说:“神圣赞普鹘提悉补野自天地浑成,入主人间,为大蕃之首领。于雪山高耸之中央,大河奔流之源头,高国地洁,以天神而为人主,伟烈丰功,建万世不拔之基业焉。”(21)到了吐蕃第七代藏王止贡赞普时,吐蕃的部落联盟制已基本过渡到了更高一级的社会形态,这时天神信仰的程度更深于聂墀赞普时代了。《工布地区第穆摩崖文字》反映了这一事实:“……赞普的江山有如此之崇高,权势有如此之显赫,在神子赞普如同苍天覆盖的统治之下,上天赐予了无数子民,吾等亦为子民之列,自不待言。”(22)由此可见,此时的天已成为有最高意志、有绝对权威的人格神。这就是说此时的天神已不是茫茫苍穹的幻影,而是调控世界的理性实在,是自然和人世的最高主宰。从藏族认识史的角度看,这个时候的天已经不是那种具体的、有限的、感性的自然物的天,而是蕴含着在一定意义上反映自然和社会本质的总体性的、统一的、绝对的天,即本体论意义上的天。这样,天神的概念是一个从更深的层次上,从更广的范围里包含着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的总体性的哲学范畴,它孕育着藏族祖先探索世界统一性的思想萌芽,标志着原始苯教已从具体形象的、幼稚的、幻想式的世界观发展成为一种普遍性很大、抽象力极高的具有理性的宗教形态。但这个“天神”缺乏“伦理位格”,也就是说此时藏人对“天神”的信仰中并无伦理的内容在其中,总体上还不能达到伦理宗教的水平。用宗教学的语言讲,藏人此时的世界观是“自然宗教”的信仰,而无确定的“伦理宗教”的品格。这是藏族传统宗教中明显的理性化进步,但这一理性是以理论理性为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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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神决定论——自然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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