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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8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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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阅读:《 安般守意 》

卷上(下)

原典
  问:何等为十六事?
  报:十六事(1)者,谓数至十;六者,谓数、相随、止、观、还、净。是(2)十六事,为行不离(3),为堕道也。
  问:数息念风为堕色(4),何以应道?
  报:行意在(5)数不念色,气尽便灭,堕非常,知非常为道也。
  道人欲得道要,当知坐行二事:一者为坐,二者为行。
  问:坐与行为同不同?
  报:有时同,有时不同。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事有时为坐,有时为行。何以故?数息意定(6)是为坐;意随法,是为行。已起意不离为行,亦为坐也。
  坐禅法,一不数二,二不数一。一数二者,谓数一息未竟便言二,是为一数二。如是为过精进。二数一者,谓息已入(7)。甫言一,是为二数一,如是为不及精进。从三至四,五至六,七至八,九至十。各自有分部,当分别所属,在一数一,在二数二,是为法行,便堕精进也。
  有三坐堕道:一为数息坐,二为诵经坐,三为闻经喜坐。是为三也。
  坐有三品:一为味合坐,二为净坐,三为无有结(8)坐。何等为味合坐?谓意着行不离,是为味合(9)坐。何谓为净坐?谓不念为净坐。何等为无有结坐?谓结已尽,为无有结坐也。
  息有三辈(10):一为杂息,二为净息,三为道息。不行道是为杂息。数至十息不乱,是为净息。已得道,是为道息也。
  息有三辈:有大息,有中息,有微息。口有所语,谓(11)大息止;念道,中息止;得四禅,微息止也。
注释
  (1)「十六事」,底本作「十事」,《资》、《碛》、《普》、《南》、《径》、《清》作「十六事」,据改。
  (2)「是」,《丽》作「是为」。
  (3)「不离」,《碛》、《普》、《南》、《清》作「已亦」。
  (4)数息念风为堕色:息指呼吸之气息,佛教分类属于风;风为地、水、火、风四大之一,属于色法,所以念风相当于念色。
  (5)「在」,《资》、《碛》、《普》、《南》、《径》、《清》作「在道」。
  (6)「定」,底本作「走」,诸本作「定」,据改。
  (7)「入」诸本作「入二」。
  (8)结:烦恼的异名之一,起系缚作用,令不得解脱的烦恼,特名为结。
  (9)「合」,《普》作「结」。
  (10)「三辈」,《普》作「二辈」。
  (11)「谓」,底本无,现据《丽》本改。
译文
  问:佛为什么教人数息守意?
  答:有四个原因:一、为的是不欲受苦;二、为的是避免意念躁乱;三、为的是闭塞因缘,不与生死流转会合;四、为的是获得入于涅盘之道。
  譬喻说日,没有光明有四个原因,一是因为有云,二是因为有尘,三是因为有大风,四是因为有烟。数息达下到预期的效用,也有四个原因:一是因为意念生死,筹算计较;二是因为饮食多;三是因为极度疲倦;四是因为坐非其地,不便于除罪。此四因导致的结果,都有相状可知:坐禅数息,忽然念想它事,失去守息的意念,这是意念转向筹算计较的相状;骨节尽痛,不能久坐,这是饮食多的相状;身沉重,意懵懂,但欲睡眠,这是极疲倦的相状;辗转四面坐而不得一息,这是罪地的相状。由于认识了罪过,应当依「经」而行;若读「经文」又坐,意想不习于罪过,祸也可以消除。
原典
  问:佛何以教人数息守意?
  报:有四因缘:一者用不欲痛故,二者用避乱意故,三者用閇因缘,不欲与生死会故,四者用欲得泥洹道故也。
  譬喻说日,无光明者有四因缘:一者用有云故,二者用有尘故,三者用有大风故,四者用有烟故。数息不得,亦有四因缘:一者用念生死校计故,二者用饮食多故,三者用疲极故,四者用坐不得更罪地故。此四事来,皆有相:坐数息,忽念他事,失(1)息意,是为念校计相;骨节尽痛,不能久坐,是为食多相;身重意瞪矒,但欲睡眠,是为疲极相;四面(2)坐不得一息,是为罪地相。以知罪,当经行,若读经文坐,意不习(3)罪,亦祸消(4)也。
注释
  (1)「失」,《普》作夫。
  (2)「面」,《资》、《碛》、《普》、《南》、《径》、《清》作徒。
  (3)「不习」,底本作习,现据诸本改。
  (4)「祸消」,《资》、《碛》、《普》、《南》、《径》、《清》作稍稍消。
译文
  行道的人行道,应当念本。什么是本?所谓心、意、识,这就是本。此三事都不著见,已生执着,立即灭除,令本的意念不再发生。达到这种程度的意,就是道意。此本意已经灭除,不再成为受苦不断的因缘,生便断灭。
  定意日益胜进,日益胜进为了定意。有时从数息获得定意,有时从相随获得定意,有时从止获得定意,有时从观获得定意。随着得定的因缘照直而行。
  行息也会堕于贪。为什么?因为意想得定便生喜心。由此便当思察出入息和念灭时:息生身即生,息灭身即灭,尚未解脱生死之苦。为什么?喜的性质既经思察,如此便能制止贪。
  数息要快,相随要慢。有时数息应当安徐,相随应当加快。为什么?数息时意不错乱,当会安徐;数乱时,定是加快。相随也同样如此。第一数息也相随,但所念有差别。虽然数息,当知气息的出入,意念系于数。
  数息之所以还要再行相随、止、观,是因为不得息。有前世的旧因遗留在相随、止、观上;虽已获得相随、止、观,也仍然应当从数息开始。
  数息的意念不离散,此即是法;离散则是非法。数息时的意念不堕于罪;意在世间,便堕于罪。
  数息为的是不要扰乱意念。意念由于不乱而还要再行相随,是要证得上次的意念,知其为止。止与观相同,还与净相同。
  行道若已达到微细的意念,当再行倒意。意思是说,当重新数息。如果读经已毕,仍然行禅达到微细的意念,乃是不数息反而修行相随了。
原典
  道人行道,当念本。何等为本?谓心、意、识是为本。是三事皆不见,已生便灭,本意不复生,得是意为道意。本意已灭,无为(1)痛更因缘,生便断也。
  定意日胜,日胜为定意。有时从息得定意,有时从相随得定意,有时从止得定意,有时从观得定意。随得定因缘直行也。
  行息亦堕贪,何以故?意以定便喜故。便当计出入息(2),念灭时,息生身生,息灭身灭。尚未脱生死苦。何以故?喜已计,如是便贪止也。
  数息欲疾,相随欲迟。有时数息当安徐,相随时当为疾。何以故?数息意不乱当安徐,数乱当为疾。相随亦同如是也。第一数亦相随,所念异,虽数息(3),当知气出入,意着在数也。
  数息复行相随、止、观者,谓不得息。前世有习在相随、止、观,虽得相随、止、观,当还从数息起也。
  数息意不离,是为法;离为非法。数息意不堕罪;意在世间,便堕罪也。
  数息为不欲乱意,故意以不乱,复行相随者,证上次意知为止。止与观同,还与净同也。
  行道得微意,当倒意者,谓当更数息。若读经已,乃复行禅微意者,谓不数息反行相随也。
注释
  (1)「为」,《资》、《碛》、《普》、《南》、《径》、《清》作「有」。
  (2)「出入息」,《丽》作「出息入息」。
  (3)「虽数息」,底本作「数杂息」,诸本作「虽数息」,据改。
译文
  佛有六种洁净的意念,即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此六洁净事能控制无形的意。
  息既是意,也不是意。为什么?数息时意专注于息,息即是意;不数时,意与息各自运行,息则为非意。从息产生意念,即停止了息,无有意的状态。
  如果人不支使意念,意念即支使人。所谓「使意」,就是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想三十七品经,此为「使意」。如果人不行道,贪求随欲,此为「意使人」。
  息有垢污,若息不去掉垢污即不得息。什么叫息垢?指三冥中最剧烈的部分,乃是息垢。什么是三冥?指三毒生起时,身体正处在冥顽愚昧的状态,所以说为三冥。所谓三毒,一是贪欲,二是瞋恚,三是愚痴。人都因此三事致死,所以名之为毒。
  数息时,意念系于数。息未数时,意有三种:有善意,有恶意,有不善不恶意。
  要想知道人们得息的特征,应当观察万物及种种姣好美色,如果意念不再染着,就是得息的特征。如果意念依然染着,那是未得,应当更加努力精进。
  欲令「行家中意」断尽。眼、耳、鼻、舌、身、意六情为意家,六情贪爱万物,都是意家。
  所谓相随,指修行善法,并从行善法中获得解脱,应当与之相随。也可以说,不随逐五阴、六入,而是息与意相随顺。
原典
  佛有六洁意,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是六事能制,无形也。
  息亦是意,亦非意。何以故?数时意在息为是,不数时意息各自行,是为非意。从意(1)生息已,止无有(2)意也。
  人不使意,意使人(3)。使意者,谓数息、相随、止、观、还、净。念三十七品经,是为(4)使意。人不行道,贪求随欲,是为意使人也。
  息有垢。息不去垢,不得息。何等为息垢?谓三冥中最剧者,是为息垢。何等为三冥?谓三毒起时身中正冥,故言三冥。三毒(5)者,一为贪淫,二为瞋恚,三为愚痴。人皆坐是三事死,故言毒也。
  数息时意在数,息未数时有三意:有善意,有恶意,有不善不恶意。
  欲知人得息相者,当观万物及诸(6)好色,意不复着,是为得息相。意复著是为未得,当更精进。
  行家中意欲尽者,谓六情(7)为意家,贪爱万物皆为意家也。
  相随者,谓行善法。从是(8)得脱,当与相随,亦谓不随五阴六入(9),息(10)与意相随也。
注释
  (1)「从意」,《资》、《碛》、《普》、《南》、《径》、《清》作「从息」。
  (2)「无有」,底本作「有」,诸本作「无有」,据改。
  (3)「人」,《资》、《碛》、《普》、《南》、《径》、《清》作「人人」。
  (4)「为」,《碛》、《普》、《南》、《径》、《清》作「为人」。
  (5)「三毒」,《普》作「一毒」。
  (6)「诸」,底本作「谓」,诸本作「诸」,这里取后者。
  (7)六情:即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机能,通称六根。因六根能取六境,成为情欲产生的根基,故名六情。
  (8)「从是」,底本作「从」,诸本作「从是」。这里取后者。
  (9)六入:亦译作六处。有内、外二类。内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外六入指色、声、香、味、触、法六境。本经意指内六入。
  (10)「息」,原文作「自」,诸本作「息」。这里取后者。
译文
  问:第三止,为什么要止在鼻头?
  答:因为数息、相随、止、观、还、净,都是从鼻子出入,意念习惯于旧的地方,也因为此处易于识别,所以专注于鼻头。
  恶意若来,断灭就是禅。有时在鼻头止,有时在心中止。专注于所著为止。如果有邪念来扰乱人意,即直观想一事,诸恶来时心不当动,心成为无所畏惧的了。
  止有四种:一是数止,二是相随止,三是鼻头止,四是息心止。所谓止,意思是说,五乐、六入加以制止。
  所谓入息至尽鼻头止,意思是说,恶不再能继续进入到了鼻头就止住了。所谓出息至尽着鼻头,意思是说,意念不再离散,而令身行向恶,所以专注于鼻头。也可以这样说:息初吸入时,便专心一念对向它不再转栘。至于息是出是入也不复觉察,那就是止。
  所谓止,就是如,如出息、入息。若觉知前意出,不觉后意出,其觉前的观想名「意意相观」,因此便会觉察出入息表现的败坏,接受这种败坏相,畏惧生死无常,便会除却随逐于息的意念,而随顺于道意。
  所谓莫为相随,指但念著鼻头,不再意念五阴等因缘,由此罪断意灭,也不知喘息,此即为止。所谓莫为相随,指不要再去意念息的出入,追随五阴等因缘,由此也不再感到喘息。
原典
  问:第三止,何以故正(1)在鼻头?
  报:用数息、相随、止、观、还、净皆从鼻出入,意习故处,亦为易识,以是故著鼻头也。
  恶意来者,断为禅,有时在鼻头止,有时在心中止。在所著为止,邪来乱人意,直观一事,诸恶来心不当动,心为不畏(2)之哉也。
  止有四,一为数止,二为相随止,三为(3)鼻头止,四为息心止。止者,谓五乐(4)、六入(5)当制(6)之也。
  入息至尽鼻头止,谓恶不复入,至鼻头止。出息至尽著鼻头,谓意不复离身行向恶,故着鼻头。亦谓息初入时,便一念向不复转,息出入亦不复觉,是为止也。
  止者如,如(7)出息入息,觉知前意出,不觉后意出。觉前为意意相观,便察出入息。见败,便受相,畏生死便(8)却意,便随道意相也。
  莫为相随者,但念著鼻头,五阴因缘不复念,罪断意灭,亦不喘息,是为止也。
  莫为相随者,谓莫复意念出入,随五阴因缘,不复喘息也。
注释
  (1)「正」,《资》、《碛》、《南》、《丽》作「止」。
  (2)「畏」,《碛》、《普》、《南》、《径》、《清》作「动」。
  (3)「为」,《资》、《碛》、《普》、《南》、《径》作「者」。
  (4)五乐:指眼、耳、鼻、舌、身等五种官能对应于色、声、香、味、触等五境之欲乐。
  (5)六入:又作六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内六入,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为外六入,总称十二入,亦作十二处。
  (6)「制」,诸本作「制止」。
  (7)「如」,底本无,现据《丽》本补上。
  (8)「便」,《资》、《碛》、《普》、《南》、《径》、《清》无。
译文
  第四,所谓观,观息败灭时,与观身其体不同。息表现为有因缘而生,无因缘即灭。
  所谓「心、意受相」,意思是说,当意欲有所得时,心即筹算,因缘会合,必当复灭,由此断除所欲,不再向往此等所欲,这就是心、意受相(心意受用道意的相状)。
  所谓「以识因缘为俱相观」,意思是说,识了知五阴产生的因缘,出息也观,入息也观想。所谓观,就是观想五阴;(出息观,入息观)就是俱(相)观。也应该意意相观(以后意观前意),这是在内断除恶念的途径。总之,乃是两种因缘。
  所谓「观出息异、入息异」,意思是说,出息为五阴中的行阴,入息为想阴:有时出息为受阴,入息为识阴。随着因缘条件生起的不同而受用诸阴。一念所向,无有永恒不变的功用,所以说之为异。修道的人应当分别了知这个道理。所谓异,也可以说出息灭,入息生:入息灭,出息生。
  所谓「无有故」,指人、意以及万物。意起既毕,即趋泯灭,万物生而复死,(古不至今)此名之为无有故。
  所谓「出息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指出息时意不念想入息,入息时意不念想出息;所念想的对象不同,所以说其为非。
  所谓「中信」,指在悟入佛道中,由于以见道为因缘而归信于道,所以叫中信。
原典
  第四观者,观息败时,与观身体异。息见因缘生,无因缘灭也。
  心、意受相者,谓意欲有所得,心计因缘会,当复灭,便断所欲,不复向是,为心、意受相也。
  以识因缘为俱相观者,谓识知五阴因缘。出息亦观,入息亦观。观者,谓观五阴,是为俱观。亦应意意相观,为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也。
  观出息异,入息异者,谓出息为生死阴,入息为思想因(1);有时出息为痛痒阴,入息为识阴。随因缘起便受阴,意所向无有常用,是故为异。道人当分别知是,亦谓出息灭,入息生;入息灭,出息生也。
  无有故者,谓人意及万物,意起已灭,物生复死,是为无有故也。
  出息(2)是,入息非;入息是,出息非,谓出息时意不念入息,入息时意不念出息,所念异故,言非也。
  中信者,谓人道中,见道因缘,信道,是为中信也。
注释
  (1)「因」,《大正》作「阴」。
  (2)「出息」,诸本作「非出息」,不从。
译文
  所谓「第五还弃结」,指捐弃由身体发动的杀、盗等七恶;所谓第六净弃结,指捐弃由意识发动的愤怒等三恶。这两种弃结,总名为还。
  所谓「还」,指意不再起恶;而恶,即为不还。所谓「还身」,指捐弃之恶,可以获得第五还(弃身七恶)。此时尚有身,也无有身。为什么?有意即有身,无意即无身。因为意是人的种子。这就是还。
  所谓「还」,指意不再起恶;起恶,即是不还。也可以说,前(第五还弃结)助身(弃恶),后(第六还弃结)助意(弃恶)。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是为助身;不嫉、瞋恚、痴,是为助意。
  所谓「还五阴」,譬如买金得石,便抛弃地上不用。人人贪爱五阴,由此受得苦痛,便不再欲求。此即为还五阴。
  什么叫做便见灭尽处?所谓无所有,乃为灭处。
  问:既是「无所有」,为什么还成为「处」?无所有处有四处:一、飞鸟以空中为其处;二、阿罗汉以涅盘为其处;三、道以无有为其处;四、法存在于观想「处」。
  所谓「出息入息受五阴相」,意思是说,意若流入邪念,应当迅疾回到正念上去,用生起的觉悟断灭。此即为「受五阴相」。此处所言「受」,就是受「不受相」。
原典
  第五还弃结者,谓弃身七恶(1)。第六净弃结者,为弃意三恶(2)。是名为还。
  还者,为意不复起恶;恶者,是为不还也。还身者,谓还恶得第五还。尚有身,亦无身,何以故?有意有身、无意无身,意为人种,是名为还。
  还者,谓意不复起恶;起恶者,是为不还。亦谓前助身,后助意。不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是为(3)助身;不嫉、瞋恚、痴,是为助意也。
  还五阴者,譬如买金得石,便弃捐地不用。人皆贪爱五阴,得苦痛便不欲,是为还五阴也。
  何等为便见灭尽处?谓无所有,是为灭处。
  问:以无所有,何以故为处者?无所有处有四处:一者飞鸟以空中为处,二者罗汉以泥洹为处(4),三者道以无有为处(5),四者法在观处也。
  出息入息受五阴相者,谓意邪念疾转(6)还正,以生觉断,为受五阴相。言受者,谓受不受相也。
注释
  (1)身七恶:指十恶中属于身业的七恶,即杀、盗、姓、两舌、恶口、妄言、绮语。
  (2)意三恶:指十恶中属于意业的三恶,即贪欲、瞋恚、疑(或作痴)。
  (3)「为」,《径》作「谓」。
  (4)罗汉以泥洹为处:罗汉,为阿罗汉之略称,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修持所得的最高果位。泥洹,即涅盘,系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的最高理   想,也是阿罗汉的最终归宿。
  (5)道以无有为处:此「无有」,意谓不受特定时空的局限,不为诸「有」所玷染。
  (6)「转」,底本作「輙」,诸本作「转」,这里取后者。
译文
  由于此「受五阴相」,就会知道五阴起于何所,灭于何所。所谓「灭」,指十二因缘。人从十二因缘生,也从十二因缘死。所谓「不念」,就是不念想五阴。所谓「知起何所,灭何所」,意思是说,善恶的因缘生起,便复灭除。也可以说是「身」,也可以说是「气」的生灭。有念即生,无念便死。意与身是同等的。(所以不念五阴)就是断绝流转生死的道路。在此生死流转之间的一切恶事,都是从意想中来的。
  所谓「今不为前,前不为今」,意思是说,先前所念已经熄灭,现在所念不是先前所念。也可以说,前世所作(善),今世所作(善),各得各的福。也可以说,现在所行善,不是先前所行恶。也可以说,现在的气息不是先前的气息,先前的气息不是现在的气息。
  所谓「为生死分别」,指「意」若念生即生,若念灭即灭。所以名为生死。由此当分别万物及自身,过去、未来福为销尽。为什么会尽?因为有生便有灭,有灭便有尽。由于知尽,便当尽力求道。
  所谓「观上头无所从来」,意思是说,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也有一说,人不是由于自作才来的,而是有所从来。人是自作自得,所以为无所从来。
  所谓「生死当分别」,意思是说,应当知道分别五阴。也可以说,知道分别意的生死:人以「意」为常,知无有常,也是分别。
  所谓「后观无处所」,指念想现在,不要产生罪人的观念,因为在生死合会中,当知没有能从罪中解脱出来的,据此说「后观无处所」。
  没有走上「道」的轨迹,不得中途命尽。意思是说,修持已经达到「十五意」,不得中间死去;必须达到「十五意」,使之悟「道」,并辗转上进至于阿罗汉。中间得道,也不得中途命尽,指息、意、身三件事。就是说,属于善恶的意念,既要进入「道」的轨迹,也要中途坏灭;「息」死而复生,善意起而复灭;身则不得中途死去。
原典
  以受五阴相,知起何所,灭何所。灭者为(1)十二因缘(2)。人从十二因缘生,亦从十二因缘死。不念者,为不念五阴也。知起何所,灭何所,谓善恶因缘起,便复灭。亦谓身,亦谓气生灭。念便生,不念便死,意与身同等,是为断生死道。在是生死间(3),一切恶事皆从意来也。
  今不为前,前不为今者,谓前所念已灭,今念非前念,亦谓前世(4)所作,今世所作,各自得福。亦谓今所行善,非前所行恶。亦谓今息非前息,前息非今息也。
  为生死分别者,为意念生(5)即生,念灭即灭。故言生死,当分别万物及身,过去、未来福为索尽。何以故尽?以生便灭,灭便尽,以知尽当尽力求也。
  观上头(6)无所从来者,谓人无所从来,意起为人。亦谓人不自作来者,为有所从来,人自作自得,是为无所从来也。
  生死当分别者,谓知分别五阴。亦谓知分别意生死,人意为常,知无有常,亦为分别也。
  后观(7)无处所者,为念(8)现在,不见罪人,在生死会,当得无有脱于罪故,言后观(9)无有处所。
  未得道迹(10),不得中命尽,谓已得十五意(11),不得中死,要当得十五意,使堕(12)道,亦转上至阿罗汉也。中得道(13),亦不得中命尽,为息意身凡三事。谓善恶意要当得道迹,亦复中坏,息死复生,善意起复灭,身亦不得中死也。
注释
  (1)「为」,诸本作「为受」。
  (2)十二因缘:早期佛教和部派佛教中最基本的「缘起」理论,是对众土本原及其流转三世因果,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3)「间」,《资》、《碛》、《普》、《南》、《径》、《清》作「闻」。
  (4)「前世」,底本为「前」,《资》、《碛》、《普》、《南》、《径》、《丽》作「前世」,现据改。
  (5)「念生」,底本为「念」,诸本作「念生」,这里取后者。
  (6)上头:相当「前际」,这里指人生的开端、本源。
  (7)「观」,诸本作「视」。
  (8)「念」,诸本作「今」。
  (9)「观」,原本作「视」,疑误,故改为「观」。
  (10)道迹:道是菩提的旧译,迹为轨迹。即菩提之道。
  (11)十五意:是指见道苦法忍等「十五心」。此十五心为在全部修习中属于「见道」范围。
  (12)「使堕」,诸本作「便随」。
  (13)「道」,《资》、《碛》、《普》、《南》、《径》、《清》作「道迹」。
译文
  什么是净?此处指一切贪欲是不净,除去贪欲就是净。
  什么是五阴的相状?譬如火是阴,则薪就是它的相状。
  从息到净,部属于观。意思是说,观身、相随、止、观、还、净,本为无有。
  内意专注于数息,外意专注于断恶,此二因缘,即是二意。
  问:为什么不先内外观身体,反而先数息、相随、止、观、还、净?
  答:因为意不净,所以不见身(的本质);意若是已净,便能普遍见到身内身外(的本质)。
  循道所行有「十九行」,因为人有十九种病,也有十九种药。观察身,念想身内充满恶浊的液体,是制止贪淫的药;念想慈、悲、喜、舍四种平等心理,是制止愤怒的药;自计念此身体是从十二因缘而有,是为制止愚痴的药;安般守意则是制止念想太多的药。
  所谓「内外自观身体」,什么是「身」?什么是「体」?骨肉为身,与六情和合是体。什么是六情?眼迎合色,耳受纳声,鼻追随香,口欲求味,以细滑等触觉为身,衰颓的意是种子,栽植(而成万物)就是痴,由此六情而为有生之物。
  此内外身体之所以一再解释,是因为人的贪求有大有小,有前有后。意思是说,对于贪欲的对象,应当分别观察。观察所见为「念」,「念」因所见而观察的叫做「知」。
  所谓「身观止」,坐禅时,(身不净之)念生起,起念后,意不离散,所在皆行此「意」,所执着皆以(此念)识别,这就是「身观止」。
  所谓出息、入息念灭时,什么叫念灭时?念想出气、入气尽了的时候,就是说,系念于息的意想灭。出息入息的意念灭的时候,譬如画空,无有处所,不论「生死意」,还是「道意」都是如此。出息入息的意念熄灭时,也不说是息(灭),还是系息的意(灭)。说灭时,就是出息入息的意念熄灭时,开初从因缘生起,断除根本称为「灭时」。
原典
  何等为净?谓诸所贪欲为不净,除去贪欲是为净。
  何等为五阴相?譬喻火为阴,薪为相也。
  从息至净,是皆为观,谓观身、相随、止、观、还、净,本为无有。
  内意数息,外意断恶因缘,是为二意也。
  问:何以故不先内外观身体(1),反先数息、相随、止、观、还、净?
  报:用意不净故,不见身,意已净,便悉见身内外。
  道行(2)有十九行(3),用人有十九病(4)。故,亦有十九药。观身念恶露(5),是(6)止贪淫药;念四等心(7),是为止瞋恚药;自计本何因缘有,是为止愚痴药;安般守意,是为多念药也。
  内外自观身体,何等为身?何等为体?骨肉为身,六情合为体也。何等为六情?谓眼合色,耳受声,鼻向香,口欲味,细滑为身。衰意(8)为种,栽(9)为痴(10),为有生物也。
  内外身体所以重出者何?谓人贪求有大小,有前后,谓所欲得当分别观。观者见为念,念因见,观者为知也。
  身观止者,坐念起,起念意不离,在所行意,所著为识,是为身观止也。
  出息入息念灭时。何等为念灭时?谓念出入气尽时,意息灭。出息入息念灭时,譬如画空中无有处(11),生死意、道意俱尔也。出息入息念灭时,亦不说息意息(12)。说灭时,出息入息念灭时,初从(13)因缘生,断本为灭时也。
注释
  (1)内外观身体:指观身不净的不净观,属四念住之一,与安般禅并为二甘露门。
  (2)「道行」,《资》、《碛》、《普》、《南》、《径》、《清》作「道所」。
  (3)十九行:指观身,即不净观;念四等心,即慈、悲、喜、舍的慈悲观;本何因缘有,即因缘观中的十二有支;安般守意,即数息观,此处将吸、呼二息作二行,总为十九行,亦即下文之十九药。
  (4)十九病:见《修行地道经》:「观察人情凡十九辈,所谓贪淫、瞋恚、愚痴、淫怒、淫痴、痴恚、淫怒愚痴、口清意淫、言柔心刚、口慧心  痴、言美而怀三毒、言粗心和、恶口心刚、言粗心痴、口粗而怀三毒、痴心淫、痴怀怒、心口俱痴、口痴心怀三毒。」
  (5)恶露:指人体种种排泄物和腺体。佛教一般认为,人身有三十六种不净物,大都属于「恶露」。
  (6)「是」,《大正》作「是为」。
  (7)四等心:即四无量禅,十二门禅之一。以慈、悲、喜、舍的观念观察无量众生。
  (8)衰意:据康僧会序,即是邪念、溢荡的心,是孳有万亿的种子。
  (9)「栽」,《碛》、《普》作「裁」,《南》作「载」,不从。
  (10)痴:即十二因缘中的无明,是播种、栽植,令种子得以孳长的原因。此处是用衰意与痴,解释六情中的意与法。
  (11)「处」,《资》、《碛》、《普》、《南》、《径》、《清》作「是处」。
  (12)「息」,《资》、《碛》、《普》、《南》、《径》、《清》作「自」。
  (13)「初从」,诸本作「物从」。
译文
  所谓「内外痛痒见观」(即观受阴),为见痛痒等感受产生的原由,便观此痛痒,这就是见观。所谓内外痛痒,外在的美好物为外痒,外在的粗恶物为外痛;内在的可意感为内痒,内在的不可意感为内痛。在内的是内法;在外的外因缘是外法。也可以说,眼是内,色是外;耳是内,声是外;鼻是内,香是外;口是内,味是外;心是内,念是外。见到美好细滑之物,意欲享得,此为痒;见到粗恶之物,意所不用,此为痛。痛、痒都属于罪过范围。
  所谓「痛痒观止」,意思是说,如果人感到臂痛苦,「意」不以痛苦;反而念想其它一切人身的痛苦。如此以「意」不执着于自己的痛苦,即是「止」。痛,既可以念想,也不可以念想。念想痛苦而无所执着;自爱己身,也当观他人之身;以「意」爱于他人之身,也当自观己身,也属于「止」。
  此「内外痛痒」之所以一再解释,是因为人见物色,而爱有厚有薄,其意不能平等观待,有多有少的差别。重新分别观察之道,在于内观有痴,外观以自证(平等之理)。
  身、心的痛痒各有不同。受到寒热、刀杖等痛楚之极,此为「身痛」;获得美饭、车骑、好衣等令身便利,此为「身痒」。所谓「心痛」,指自身既已忧苦,又忧苦他人及万事,此为「心痛」;内心所得喜好和感受种种欢喜,此为「心痒」。
原典
  内外痛痒见观者(1),为见痛痒所从起,便观,是为见观也。内外痛痒者,谓外好物为外痒,外恶物为外痛;内可意为内痒(2),内不可意为内痛。在内为内法,在外(3)外因缘为外法。亦谓目为内,色为外;耳为内,声为外;鼻为内,香为外;口为内,味为外;心为内,念为外。见好细滑意欲得,是为痒;见粗恶意不用,是为痛。俱堕罪也。
  痛痒观止者,若人臂(4)痛,意不作痛,反念他一切身痛,如是以意不在痛为止。痛亦可念,亦不可念。念痛无所著,自爱身当观他人身,意爱他人身,当自观身,亦为止也。
  内外痛痒所以重出者何?谓人见(5)色,爱有其薄厚,意(6)不等观,多与少异故。重分别观道,当内观有痴,当外观以自证也。
  身心痛痒各自异,得寒热、刀杖痛极,是为身痛;得美饭、载车、好衣,身诸所便,是为身痒。心痛者,身自忧,复忧他人及万事,是为心痛;心得所好及诸欢喜,是为心痒也。
注释
  (1)内外痛痒见观者:即观受是苦,属四念住之一。痛、痒是苦、乐的古译。
  (2)「内痒」,《碛》、《南》作「痛痒」。
  (3)「外」,诸本无此字。
  (4)「臂」,《资》、《碛》、《普》、《南》、《径》、《清》无此字。
  (5)「见」,《资》作「俱」。
  (6)「有其薄厚意」,诸本作「有薄厚其意」。
译文
  所谓「意相观」,有两种因缘,在内断除恶念的途径,一是眼、耳、鼻、舌、身五根对五境的欲乐,二是色、声、香、味、触、法六种衰败道意的尘境,应当加以制止断灭。所谓「观」,指自观其身。身本身并不知道是粗是细,由于受得,始能觉察,这就是「意意相观」。此意意相观,息也是意,数也是意,数息同时观息,就是意意相观。
  所谓「意观止」,意思是说,淫欲生起,制其不为;即欲瞋恚,制其不怒;即欲行痴,制其不作;即欲贪婪,制其不求。凡诸恶事,一切不趋向,此为「观止」,也可以说,已经认知三十七品经,经常念想而不脱离,此即是「止」。
  所谓出息入息尽、定便观,其中尽,指罪尽,定指以息止住意(的散乱)。「定观」的意思是观止而还于「净」。「尽止」的意思是,我能说此道理,更能见此道理,晓此道理,普遍贯彻,这就是「尽止」。
  由「尽止」所起之「意」,如果用于布施福及一切善法,则此意已起便灭,还是要再作意念?一向习于罪行不可计数,过去、现在,意不与道相随,他人也是如此。既已知觉,应当断除;已经断除,就是内外意意观止。
  所谓内外法法,内法指身,外法指他人。又,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也是内外法法。
  内法的意思是,运行智慧不离三十七品经,其余一切,意想不随,行道得道,此为内法;外法指堕落于生死流转,意思是说,由于有生死诸行,便得在生死流转中不得解脱。此等一切应当断除的均已断除,就是内外法观止。
  所谓法观止,一切人都把自身看作是身;真实思惟观察,自身非我身。为什么?如人有眼有色,眼非身,色也非身。为什么?如人已死,即使有眼,也无所见,有色也无所反映。身就是如此。然而,但有识也非身,为什么?因为识无形状,也没有轻微的停止。同所考察的眼一样,耳、鼻、舌、身、意也是如此。达到这种认识,就是法观止,也可以说,不意念恶为「止」,意念恶为「不止」。为什么?因为「止」与「不止」是随「意」而行。
原典
  意相观者,有两因缘,在内断恶念道,一者谓五乐、六衰,当制断之。观者自观身,身不知粗细,以得乃觉,是为意意相观。意意相观,息亦是意,数亦是意,数时观息为意,意相观也。
  意观(2)止者,欲淫,制不为;欲瞋恚,制不怒;欲痴,制不作;欲贪,制不求。诸恶事一切不向,是为观止,亦谓以知三十七品经,常念不离,为止也。
  出息入息尽、定便观者,尽谓罪尽,定谓息止意,定观者谓观止(3)还净也。尽止者,谓我能说是,更见是(4)晓是,遍更是,是为尽止也。
  所起息(5),若布施作福(6)一切善法,已起便灭(7),更意念耶?向习罪行亦无数,故世(8)今世意不如是相随,他人亦尔,已(9)知觉当断已(10)断,为内外意意观止也。
  内外法法者,内法谓身,外法谓他人。有持戒法,有不持戒法,是为内外法法(11)也。
  内法谓行黠不离三十七品经,一切余事意不堕中,行道得道,是为内法;外法谓堕生死,谓(12)生死行,便得生死不脱。一切当断已断,为内外法观止也。
  法观止者,一切人皆自身为身,谛校计非我身。何以故?有眼有色,眼亦非身,色亦非身,何以故?人已死(13)有眼无所见,亦有色无所应,身如是。但有识亦非身,何以故?识无有形,亦无所轻止。如是计眼、耳、鼻、舌(14)、身、意亦尔。得是计为法观止,亦谓不念恶为止,念恶为不止。何以故?意行故也。
注释
  (1)「一者谓五乐、六哀」,疑为「一者谓五乐,二者六衰」。
  (2)「意观」,底本作「观」,诸本作「意观」,据诸本改。
  (3)「观止」,底本作「止」,诸本作「观止」,据诸本改。
  (4)「更见是」,《丽》无。
  (5)「所起息」,疑为「所起意」之误。
  (6)「作福」,底本为「作礼」,诸本作「作福」,据诸本改。
  (7)「已起便灭」,底本为「以起便灭」,《频伽》作「已起便灭」,据改。
  (8)「世」,《南》、《径》、《清》作「更」。
  (9)(10)「已」,底本均为「以」,《频伽》作「已」,据改。
  (11)「法法」,《碛》、《普》、《南》、《径》 、 《清》作「法」。
  (12)「谓」 ,《碛》、《普》、《南》、《径》、《清》作「随」。
  (13)「人已死」,底本为「人以死」,《频伽》作「人已死」,据改。
  (14)「舌」 ,底本为「口」 ,《丽》作「舌」 ,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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