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商网

2015
06/20
23:42
评论

您正在阅读:《 在家律学 》

以戒为师

第一篇 绪论

第一章 受戒学戒与持戒

第四节 以戒为师

如果人人持戒,佛教必然兴盛。但是,提倡律制的尊严,在中国的佛教社会中,殊为困难。大丛林下有其清规的制裁,犯了重规,即予遣单;但因丛林各自为政,一般的小庙,更是不受任何上级教会的辖制,所以一处遣单,他处皆可挂单,一处犯了重规,也可到处再犯重规,故对犯戒的问题,也就不太重视了。同时丛林的遣单,往往出于少数执事僧的权力,也不是从大众僧的羯磨法中产生的效果,故也难免没有出于少数人的恩怨关系者。不像僧团制度的根本精神,僧团的决议,即代表十方大众的决议,如果犯了重戒,僧团制裁之后,即等于接受了十方大众僧的制裁,一处灭摈,即处处不许容身,因为处处僧房,皆在僧团之中,一个理想的僧团,等于一个无限大的共和政府,但此共和政府,不必定有固定的元首和行政的首都,凡是依照戒律,羯磨作法之后,即可得到十方大众僧的印可。佛灭度后,佛子以戒为师,戒为佛制,尊重戒律,即是尊重佛陀;凡为佛子,自皆尊重戒律。所以只要一犯根本大戒,势必舍戒还俗,这是佛制的根本精神,但愿我们能来恢复此一根本精神,否则的话,光是批评他人犯戒,犯戒的人也就越来越多了!

我们唯有以戒为师,才能自己持戒,并也能够协助他人持戒与保护他人持戒。否则,多数的人不持戒,持戒的人反将失去了应得的保障,那真是所谓“法弱魔强”了!

本佛经内容由佛商网整理自互联网,供广大佛友在线研读,为教化世人所提供题材。
欢迎转载网站内容给周边的佛友,功德无量。

好书榜

关注我们

  • 邮箱1480809595@qq.com
  • 微信佛商网订阅号:foshang1080
二维码扫码关注“佛商网”官方微信
阅读设置
  • 阅读背景:
  • 字体大小:
    A- 16 A+
  • 正文字体:
    系统 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