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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8
19:49
阅读量收藏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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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失去安祥

何以失去安祥?

  说到这里,我们要讨论:何以太多的人失去了安祥?

(一)惑于感官 逐相而沉

  我们追逐那些外在的幻象,把自己沉没在幻象当中,迷失了自己。当我们迷失了自己的时候,就被世间的幻象所诱惑,就被感官的官能所牵制,半点不得自由,哪里还会有安祥?即或有安祥的人,如果受感官的支配,他的安祥也会消失。

(二)突出自我我欲 背离责任义务

  突出自我我欲──我想怎么样?人的欲望没有止境。秦始皇说一世、二世,将至亿万世;汉武帝认为汉朝基业将会永垂不朽,因为把几千年的边患都削平了。但是他们死的时候都很悲哀、失望、空虚、沮丧,为什么?他们吃了很多长生不死的药,结果却发现自己的确是活不下去了。

  我欲,是贫穷的标志,在我们扩张私欲的同时,也显示了我们心灵的贫乏。所以一个一意追求私欲的人,同时也便背弃了责任义务。

  人应该怎么活?人应该活在责任义务里,人应该负起每个人自己的责任。

  人若想活得通畅,只有活在责任义务当中。因为你不管在哪个机关做事,不管你的工作岗位是什么,如果想活得不黯淡、不窝囊、不委屈、不晦涩,能抬头挺胸,你就必须尽到应尽的责任,满足责任对你的要求。因为人的价值可与经济学旁通,经济学讲“边际效用”,人也是一样,谁最能构成社会人群的需要,谁就最重要;谁若无法满足工作的需求,工作对他来讲,就不需要。所以人的工作,不管在任何地方,应该要使别人觉得自己“有你不多,没有你嫌少”。如果让人家觉得“有你嫌多,没有你最好”,那就糟糕了。所以人不能够为了放弃责任义务而使自己良心产生一种亏欠,也不能为了省些精神而损害到自己的自尊。

  人,除了责任义务,没有别的。所有最伟大的人,像孙中山先生,他们都是活在责任义务中的。他们内心所承受的负荷,不是我们能想象得到的,他们面对的难题那么多,他们每一天都没有轻松的日子,因为这个多难的国家给予他们的担子太重了。

  任何一个人必须是活在责任义务里,他才活得通畅、光明、坦然、无愧。如果一个人不尽责任、不尽义务而想活得很好,除了甘做小偷、盗贼,成为人们看不起、最可耻、最低级的人以外,就别无他途;这种人活着,岂非多余?不只是社会的包袱,更是一种污染;对他自己来讲,就无异是对生命的一种煎熬了。这种人不会活得快乐,因为“为善最乐”,而他为恶,会最乐吗?你看看那些被通缉的人、那些杀人犯、那些诈欺犯,看起来都不像人样,为什么?“诚于中,形于外”,活得实在很苦,真是万般无奈。所以人只有安心地活在责任义务里,他才不会失去安祥。

  人若逃避责任、逃避义务,他就没有内心的安祥。父母养育我们是权利吗?我们养育子女是为了养老吗?绝对不是。如果说是这样的话,报载有一个男孩已经全身瘫痪了,还有一个女孩子成了植物人,他们的爸妈伺候他们二十多年,是为什么?人绝不是活在功利里边,人只有活在责任义务里,一切唯求心安,才够资格拥有安祥。人若一旦放弃责任义务,就不可能再拥有安祥。   

(三)偏离正法 远离中道 

  正法就是中道,偏离了那个恰到好处的中道,背弃了真实永恒的法则,便不可避免地丧失了安祥。

  偏离中道最厉害的,就是我执与法执──自我执著与对于法的谬执。狭义地说,认为有一个“一成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的真理,这就是法执。认为有一个真实不变的我,其实没有。谈到我,很多人到现在还糊涂──为什么佛经上很多地方说“无我”,有的时候又强调“常、乐、我、净”呢?大家要知道“真实的我,是生命的共相;真实的我,是生命的原态;真实的我,是永恒的我,是自他不二的我。而虚伪的我,却是尔为尔、我为我,人我之际分得那么清楚”。“后天所形成的我”与“无我之真我”是迥然不同的,由于遗传因子、生长环境、所受教育、自己父母的社会层面所影响自己活动、接触的半径,以及尔后受师友的影响……,这些东西等于电脑装填资料。没有装资料的电脑,人人相同,自他不二;装了资料的电脑,就迥然不同了。所以我们讲“无我”,就是没有六尘所积的我;我们说“有我”,就是生命的“我觉故我在”的真实的、永恒的我。我们不要迷失,就是不要把“虚假的我”当作“真实的我”,不要让“真实的我”被六尘埋葬掉。所以偏离正法,就会迷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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