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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6/1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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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阅读:《 李叔同的自我修养 》

16.改过(1)

今且就余五十年来修省改过所实验者,略举数端为诸君言之。

余于讲说之前,有须预陈者,即是以下所引诸书,虽多出于儒书,而实合于佛法。因谈玄说妙,修证次第,自以佛书最为详尽。而我等初学之人,持躬敦品、处事接物等法,虽佛书中亦有说者,但儒书所说尤为明白详尽,适于初学。故今多引之,以为吾等学佛法者之一助焉。以下分为总论、别示二门。

总论者,即是说明改过之次第:

一、学须先多读佛书儒书,详知善恶之区别及改过迁善之法。倘因佛儒诸书浩如烟海,无力遍读,而亦难于了解者,可以先读《格言联璧》一部。余自儿时,即读此书,归信佛法以后,亦常常翻阅,甚觉其亲切而有味也。此书佛学书局有排印本,甚精。

二、省既已学矣,即须常常自己省察,所有一言一动,为善欤,为恶欤?若为恶者,即当痛改。除时时注意改过之外,又于每日临睡时,再将一日所行之事,详细思之。能每日写录日记,尤善。

三、改省察以后,若知是过,即力改之。诸君应知改过之事,乃是十分光明磊落,足以表示伟大之人格。故子贡云:“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又古人云:“过而能知,可以谓明。知而能改,可以即圣。”诸君可不勉乎!

别示者,即是分别说明余五十年来改过迁善之事。但其事甚多,不可胜举。今且举十条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与诸君言之。

《华严经》中皆用“十”之数目,乃是用“十”以表示无尽之意。今余说改过之事,仅举十条,亦尔;正以示余之过失甚多,实无尽也。此次讲说时间甚短,每条之中仅略明大意,未能详言;若欲知者,且俟他日面谈耳。

一、虚心。

常人不解善恶,不畏因果,决不承认自己有过,更何论改?但古圣贤则不然。今举数例,孔子曰:“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又曰:“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蘧伯玉为当时之贤人,彼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圣贤尚如此虚心,我等可以贡高自满乎?

二、慎独。

吾等凡有所作所为,起念动心,佛菩萨乃至诸鬼神等,无不尽知尽见。若时时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为。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又引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数语为余所常常忆念不忘者也。

三、宽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圣贤处事,惟宽惟厚。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四、吃亏。

古人云:“我不识何等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亏的便是;我不识何等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时有贤人某临终,子孙请遗训,贤人曰:“无他言,尔等只要学吃亏。”

五、寡言。

此事最为紧要。孔子云:“驷不及舌。”可畏哉!古训甚多,今不详录。

六、不说人过。

古人云:“时时检点自己且不暇,岂有工夫检点他人。”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上数语,余常不敢忘。

七、不文己过。

子夏曰:“小人之过也必文。”我众须知文过乃是最可耻之事。

八、不覆己过。

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处,即须发大惭愧,生大恐惧,发露陈谢,忏悔前愆。万不可顾惜体面,隐忍不言,自诳自欺。

九、闻谤不辩。

古人云:“何以息谤?曰:无辩。”又云:“吃得小亏,则不至于吃大亏。”余三十年来屡次经验,深信此数语真实不虚。

十、不嗔。

嗔习最不易除。古贤云:“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尽。”但我等亦不可不尽力对治也。《华严经》云:“一念嗔心,能开百万障门。”可不畏哉!

最后,余尚有数言,愿为诸君陈者:

改过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难。故有屡改而屡犯,自己未能强作主宰者,实由无始宿业所致也。务请诸君更须常常持诵阿弥陀佛名号,观世音、地藏诸大菩萨名号,至诚至敬,恳切忏悔无始宿业,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议之感应。承佛菩萨慈力加被,业消智朗,则改过自新之事,庶几可以圆满成就;现生优入圣贤之域,命终往生极乐之邦,此可为诸君预贺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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