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商网

2015
06/14
14:12
评论

您正在阅读:《 聊斋志异 》

一员官

济南同知吴公,刚正不阿。时有陋规:凡贪墨者亏空犯赃罪,上官辄庇之,以赃分摊属僚,无敢梗者。以命公,不受,强之不得,怒加叱骂。公亦恶声还报之曰:“某官虽微?亦受君命。可以参处,不可以骂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损朝廷之禄,代人偿枉法赃耳!”上官乃改颜温慰之。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人自无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会高苑有穆情怀者,狐附之,辄慷慨与人谈论,音响在坐上,但不见其人。适至郡,宾客谈次,或诘之曰:“仙固无不知,请问郡中官共几员?”应声答曰:“一员。”共笑之。复诘其故。曰:“通郡官僚虽七十有二,其实可称为官者,吴同知一人而已。”是时泰安知州张公,人以其木强,号之“橛子”。凡贵官大僚登岱者,夫马兜舆之类,需索烦多,州民苦于供亿。公一切罢之。或索羊豕,公曰:“我即一羊也,一豕也,请杀之以犒驺从。”大僚亦无奈之。公自远宦,别妻子者十二年。初莅泰安,夫人及公子自都中来省之,相见甚欢。逾六七日,夫人从容曰:“君尘甑犹昔,何老悖不念子孙耶?”公怒大骂,呼杖,逼夫人伏受。公子覆母,号泣求代。公横施挞楚,乃已。夫人即偕公子命驾归,矢曰:“渠即死于是,吾亦不复来矣!”逾年公卒。此不可谓非今之强项令也。然以久离之琴瑟,何至以一言而躁怒至此,岂人情哉!而威福能行床第,事更奇于鬼神矣。
本佛经内容由佛商网整理自互联网,供广大佛友在线研读,为教化世人所提供题材。
欢迎转载网站内容给周边的佛友,功德无量。

好书榜

关注我们

  • 邮箱1480809595@qq.com
  • 微信佛商网订阅号:foshang1080
二维码扫码关注“佛商网”官方微信
目录
一员官
正序 倒序
阅读设置
  • 阅读背景:
  • 字体大小:
    A- 16 A+
  • 正文字体:
    系统 宋体